关于《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14部门关于印发推进院前医疗急救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更新时间:2024-12 来源:网友投稿

院前医疗急救是卫生健康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与生命赛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总书记强调,要加快构建起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为维护人民健康提供有力保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院前医疗急救工作,院前医疗急救“一件事”集成改革纳入2024年公共服务体系构建领域改革项目。同时,我省院前医疗急救事业发展亟待解决一些瓶颈问题,出台具体工作举措,对于推动院前医疗急救高质量发展、促进我省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推进优化营商人文环境以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制定依据

主要根据《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第3号令)、国家卫生健康委等9部委《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卫医发〔2020〕19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浙江省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3〕25号)等规章、文件精神。

三、主要内容

包括总体要求、主要措施和组织实施三个部分。

---此处隐藏1183字,下载后查看---

五是提升公众急救技能和素养。包括强化公共急救设备配置,加强公众急救技能培训。

六是健全院前医疗急救政策保障体系。包括推进专项立法进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完善医保政策衔接,健全薪酬激励机制。

第三部分,组织实施。提出各地要高度重视推动院前医疗急救事业健康发展,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将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公众急救能力提升纳入健康浙江建设。广泛宣传普及急救知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院前医疗急救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解读机关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