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更新时间:2024-12 来源:网友投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委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发挥财政职能职责,细化财政领域事权信息公开,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政务公开工作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提供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稳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一)严格按照“公开事项只增不减、公开方式只多不少、公开时限只紧不松”原则,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动态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不断拓展细化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落实专人专责,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内容的校对审核,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现象。强化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权力配置和办事服务信息的调整更新。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全面落实《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规范答复文书格式,严格界定不予公开范围,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效果。建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转化为主动公开常态审查机制,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公开。

二、着力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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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强化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一)对本单位制发的重要文件、实施意见以及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性文件等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特别是主动公开且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性文件要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坚持以通俗易懂、形象生动的方式解读好相关政策内容、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把政策解释清楚,避免误解误读,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重点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乡村振兴、污染防治等方面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密切关注社会预期变化,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落实营造良好环境。

(二)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对专项资金、惠民政策等经济社会热点,以及财政资金管理和人民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问题,要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主动与宣传、网信、各类媒体等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健全完善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快速反应机制,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着重做好财政资金、国有资产处置、政府采购等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舆论。

四、加强政务公开制度保障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落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严格审核公开内容,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政府信息公开前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要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