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开好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的安排部署,会前,本人通过中心组集体学习、集中研讨、个人自学等方式,深入学习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系统研读党章、《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深刻领会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和战略部署,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谈话,对照“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带头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带头在遵规守纪、清正廉洁前提下勇于担责、敢于创新;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等4个方面,深入查找本人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进一步明确了下一步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现将个人对照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方面。一是政治纪律的关键作用发挥不到位。作为县生态环境局局长,我有些时候对政治纪律的重要性理解得不够透彻,尤其是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大的政治任务时,没能全面考虑到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共同发展的复杂性。在具体工作中,有时候只顾着眼前的任务,比如在污水治理项目上,有的干部因为没有把政治纪律放在首位,结果在协调上出现问题,项目推进时有三次因为数据报送不及时拖了后腿,导致整个项目进度比原计划落后了一个季度。二是《条例》把握不够系统全面。对新修订《条例》中政治纪律的丰富内容理解得还不够全面,尤其是对于那9个方面的28条负面清单,往往处于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状态。我主要关注遵守条款本身,却没能做到系统吸收其背后的深层次政治要求。三是思想观念转化与创新不足。在我们单位内部,我观察到个人主义和本位主义在一些日常工作中依然存在,影响了整体的团结和效率。比如,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的时候,一些部门负责人倾向于以自己的部门需求和利益为中心,未能充分考虑其他部门的意见和整体工作的协调性。大家在会议上往往各执己见,难以找到共同的平衡点,导致会议决策效率低下,对单位的凝聚力和号召力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二)带头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方面。一是日常政治意识与自律能力有待加强。在工作和生活中,我对“生活中有政治”的认识还不够深入,有时无法精准把握其中的复杂关系。在个人生活中,对待一些小节问题时,往往缺少慎独慎微的意识,为了追求所谓的自由和美好生活,有时放任自己将一些兴趣爱好发展为不必要的嗜好。比如,在参与工作之外的社交活动时,有时因放松警惕而随心所欲,未能始终以高标准要求自己。二是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缺少“空杯心态”。在当前新时代背景下,我对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的学习和理解还需进一步增强。作为生态环境局局长,我应当是学法懂法的先行者,但在实际工作中,没有真正将学习法律作为长期的必修课,以至于在面对新形势和新要求时,依法办事的理论和知识显得不够新鲜、不够牢固。例如,在处理环境信访案件时,有时因为对最新法律法规了解不够深入,导致处理意见不够全面,最终需要再次补充调查和调整方案。这不仅增加了工作的复杂性,也可能影响公众对我们依法行政能力的信任。三是纪律建设与核心价值观融合不足。对思想基础和力量源泉的挖掘还不够深入,特别是在如何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加强自身纪律建设上,还缺乏系统性的思考和实践探索。比如,在面对工作中的复杂局面时,有时未能自觉将核心价值观的原则融入到决策和行动中,导致在执行过程中没有充分体现应有的纪律性和主动性。
(三)带头在遵规守纪、清正廉洁前提下勇于担责、敢于创新方面。一是改革创新的政治勇气不足。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作为县生态环境局局长,缺乏敢为人先、冲破陈旧观念束缚的决心。面对改革的复杂性、敏感性以及艰巨性,在推进关键领域的改革举措上,缺乏必要的大无畏精神。有时,因担心改革创新可能诱发潜在的违纪风险点,而未能采取积极、率先的态度,尤其在倡导和实施差别化改革方面,探索的步伐不够迅速深入。例如,在推动本县工业废气排放治理上,限于传统方法,在新技术应用和体制机制创新方面,措施相对保守,未能利用先进技术大幅降低污染,以至于整体治理效能提升有限。二是风险防范能力不够。对生态环境风险的判断不够细致,对目前的情况和未来的变化趋势也没有做到心中有数,无法精准、及时地找到解决方案。比如,我对县里的河流污染问题风险了解不够深入。尽管通过走访发现了一些主要的工业排放来源,但没有全面分析农业和生活污水对水质的整体影响。去年底监测显示,河流中的污染物含量达到20吨,远高于安全标准,但未能及时制定出有效策略来解决。三是抓基层减负工作的责任扛得不牢。在安排一些时间紧、要求高的任务时,我有时追求高标准和快进度,却缺乏全面的统筹研究。为了实现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的目标,我往往没有充分考虑客观实际,就直接制定了完成时间表和路线图,导致基层工作被层层加码,负担加重。比如,在推进全县空气质量达标行动中,为了尽快见效,我曾直接要求各乡镇在三个月内完成相关治理措施。然而,没有充分预估到各地设备调配和人手不足的问题,结果导致一些部门疲于应付,虽然努力付出,但实际效果并不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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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管党治党方面。对生态文明建设“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落实不严,导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中往往会出现监管宽、松、软问题。有时认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分管领导去落实,自己抓重点、抓难点、抓督促就行,或多或少的存在工作要求有所放松的问题。
三、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理论武装。坚持把学习贯彻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的重大决策部署上,自觉把分管的各项工作放在全国、全省、全市的大局去谋划推进,坚决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和“两山”理论,把学习贯彻落实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作为根本,贯穿实践,指导工作。
(二)突出问题导向,抓好问题整改。认真贯彻生态文明建设总要求,高质量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切实加强党对生态环境工作的领导。举一反三、精准施策、补齐短板,切实把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成效体现在整改的具体行动上,有力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取得实效。着力守护良好生态环境这个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全面掌握群众的所思所想所忧所盼。
(三)夯实政治责任,抓好工作落实。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结合分管部门统筹推进工作落实,履职尽责、尽职免责,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生态环境保障。牢牢扛起生态环境治理主体责任,不断强化政治担当,层层传导好、落实好生态环境治理责任。强化作风建设,身先士卒,深入一线,敢抓敢管、真抓真管、严抓严管,推进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