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省、市委确定的工作目标,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市委决定开展20XX年度政治生态建设成效考核工作。根据市委《关于推进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的意见(试行)》和《关于建设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成效的考核办法(试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各县(区)委、市直单位党委(党组)。
二、考核内容
(一)树立“四个意识”情况。是否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对党忠诚老实;是否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执行中央决策不打折扣、不做取舍、不搞变通;是否牢固树立核心意识,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维护******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是否牢固树立看齐意识,坚决纠正不看齐、看不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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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有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开展政治生态建设成效考核,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是净化政治生态、传导责任压力、督促责任落实的有效手段。各县(区)、各单位要担负起政治生态建设的主体责任,统筹安排好检查考核的重点工作,全面梳理总结工作情况,在3月15日前将20XX年度推进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报告报市委推进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二)要认真准备。各县(区)、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一是准备总结述职报告。推进政治生态建设工作情况报告,与市委组织部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要求的述职报告合并,字数控制在5000字以内,篇幅各占一半。党委(党组)述职报告要提前发至参加现场测评人员手中。领导班子个人述职报告要体现推进政治生态建设工作情况。二是做好问卷调查配合工作。按照“机关干部调查问卷”式样,提前印好,并安排好集中收票相关事宜。三是准备佐证材料。要对照考核指标体系准备佐证材料,突出重点、原汁原味、不用装订,避免形式主义。
(三)要密切配合。各县(区)委、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要明确专人负责联络协调,于3月5日前将联络员名单报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要加强与考核组对接联络,明确检查考核时间及各个环节工作。要在总结述职会议、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延伸考核、第三方调查等环节,指派专人给予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