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区纪委历次全会精神,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推动“两个责任”的贯彻落实,营造XX行政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一、大力夯实主体责任,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在局党组的领导下,积极协助党组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XX服务、法治宣传、矛盾调解、社区矫正等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强化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根据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和责任制检查考核的新要求,督促局党组进一步细化、充实、完善主体责任清单。协助局党组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内容细化分解,在清单中体现,在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中突出纪检监督责任内容。协助局党组建立责任传导机制,明确各科室负责人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实行“一部门一版本”。要求各部门不光要把责任书放进抽屉,更要记在心中,经常督查开展对照检查。组织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制定防范措施,填写“廉政风险自查表”。
二、强化落实监督举措,严明廉政纪律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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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执纪问责力度不够。结合“两个责任”清单的监督检查力度不够。存在重日常教育轻执纪问责的现象,执纪监督依赖派驻纪检组。日常监督检查不够频繁,2017年没有开展监督检查,2018年截至目前仅开展了一次作风建设和“四风”问题检查。对XX所社工的监管薄弱,因为基层社工的管辖权不属于我局,我局无法对社工进行督查问责,只能多开展日常教育,缺少有力抓手。对XX事务所、XX服务所的监管缺位,未能形成有效监管机制,潜意识里认为XX不是体制内的人,不需要遵守那么多纪律规矩。监督方法和手段不够多,发现问题的渠道还不够广。对局机关人员开展监督检查时,有时候考虑个人情面、私人关系,拉不下脸面,以口头提醒教育、拉耳扯袖为主,实施“第一种形态”少。
四、抓问题整改不够到位。对自查、督查和上级部门检查发现的个别问题,整改没有雷厉风行、一改到底,存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现象,没有从根源上进行整治。整改情况回头看机制还有待进一步深化完善,对问题整改情况的反馈检查不够到位,用一份整改报告就解决问题,没有深入考察问题是否已经彻底解决。
五、廉政教育阵地、品牌建设比较薄弱。“***X微信阅览室”是我们的“三清示范区”特色品牌,为我们开展廉政教育提供了很好的阵地。但除此以外的品牌、阵地不多,尤其是实体化的阵地处于缺位状态,平时集中学习教育都放在机关会议室,缺少一些庄重感、仪式感。缺少叫得响的廉政教育品牌,不利于形成浓厚的廉政氛围,廉政教育的感染力也难以加强。
下阶段,我局将严格按照区委、区纪委部署要求,以这次巡察为契机,认真抓好自查问题和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在巡察组的指导下,切实加强纪检监督工作,协助局党组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是严明党的纪律。扎实开展党规党纪教育,严把纪律关,经常组织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等重要的党内法规,要让每位党员干部都对廉政纪律了如指掌,使党员干部心存敬畏,严守底线。二是优化工作作风。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紧盯“四风”新形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查处,严防“四风”反弹回潮。三是强化执纪监督。加强对局党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节日期间作风建设专项检查。强化“三重一大”事项和财务管理事项监督。突出对领导干部、窗口服务人员、财务管理人员等重点对象的监督检查,落实对XX、公证员和XX服务人员的监督检查。创新监督方式方法,运用好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四是加强廉政教育。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和反腐倡廉教育。创新学习教育方式,打造廉政教育品牌,深化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扩大教育范围,加强对XX行政社工、XX工作者、干部家属等对象的廉政教育。优化廉政教育内容,多组织一些贴近基层工作实际的、生动鲜活的学习资料,使党员干部对廉政教育的感触更深,教育效果更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