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与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方案

更新时间:2022-10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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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与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方案

 

全市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7月11日召开后,按照上级的统一要求,根据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
  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和省市县委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作为司法行政机关要全力投入、不负使命,切实把广大干职的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全系统的力量凝聚到落实上级精神的行动中去。县局成立参与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出切合实际的工作方案,扎实有效地做好参与专项斗争的各项工作。同时,要加强与其他政法部门的沟通、协调与配合,共同开展好这场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努力为建设“平安枫溪”、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安定稳定的政治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在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能作用        
    全县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组织健全、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的优势,不断健全完善基层群防、群治、群控网络,积极为基层党委政府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当好法律参谋和助手。充分发挥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的职能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及时发现并报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打黑除恶工作。切实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减少脱管失控现象,巩固对黑恶势力罪犯的改造成果;加强安置实体和基地建设,努力把刑释解教人员改造成为能够自食其力、遵纪守法的公民,预防和阻止刑释解教人员被黑恶势力引诱、拉拢,不给黑恶势力的滋生提供可乘之机。
    三、充分发挥广大律师在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能作用
    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在当地已经或可能引起社会关注的犯罪案件,成立刑事辩护指导小组,对刑事辩护和代理工作统一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县律师所要切实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加强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律师的业务指导。强化律师事务所和合伙人的管理责任,对本所律师代理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中的重要问题,必须及时向司法局报告。积极引导全县律师从讲政治的高度,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履行辩护职责,注意从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和运用法律等方面准确提出意见,全力配合司法机关做好刑事辩护工作,努力提高办案的质量和效率。在辩护中必须坚持“两个基本”(即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不纠缠于细枝末节,坚持对法律负责、对社会负责、对当事人负责,依法辩护,确保刑事辩护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县法律援助中心要积极引导法援律师为受黑恶势力侵害的受害者提供法律救济,鼓励受害者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的罪行,拿起法律武器和黑恶势力作斗争。
    四、充分发挥法制宣传在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能作用      
    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发挥法制宣传在震慑犯罪、教育公民方面的重要作用,利用“五五”普法即将启动的契机,把宪法、刑事法律、社会治安方面的法规和与打黑除恶有关的其他法律法规作为年度普法的重要内容,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组织开展丰富多采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单位、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大力弘扬社会正气,提高广大干部群众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意识和勇气。全县司法行政机关要严格遵守宣传纪律,按照内紧外松、多做少说、适当宣传的原则进行宣传报道。对需要进行宣传报道的典型案件,既要营造防范和打击黑恶势力的声势,又不过分渲染犯罪情节,防止境外势力炒作,争取好的社会效果。

要切实加强队伍教育管理。推进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是确保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的关键。因此,要始终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一步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要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构筑反腐倡廉的坚固防线,确保全县司法行政队伍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要加强岗位练兵,提高装备和保障水平,增强全系统防控、侦查、瓦解黑恶势力犯罪的能力。把打黑除恶与司法行政系统反腐败斗争紧密结合起来,加大深挖彻查力度,以确保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更大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