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5〕58号),继续提升我市节能行政检查工作的制度性和规范性,现就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部署,以提高执法效率,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为目标,有效发挥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实现执法检查和行政管理的相结合,节约执法成本和增强监督力度的相结合,优化工作方式和创新监管模式的相结合。
二、 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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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底前完成市级、区级执法人员和用能单位的名称汇总,建立执法人员和用能单位名录库。严格按照“持证上岗”的执法要求,准确统计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名单。根据年度节能监察计划,准确确定用能单位名录。
(二)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模式说明
2016年2月底前通过例会、培训等方式,对全体节能执法人员做关于“双随机”执法检查模式的说明。力求全面了解、及时掌握、有效实施。
(三)及时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模式
2016年2月1日起,开始实施节能监察“双随机”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