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字〔2018〕X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研究生与大学生身份相同、年龄相近、专业相通的优势,通过遴选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学有余力的研究生担任兼职辅导员,使得研究生在担任兼职辅导员的工作中同受教育、共同提高,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教育部关于做好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的意见》(教研〔2014〕6号)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研究生兼职辅导员是经过学校统一选聘,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的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或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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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大学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备案(盖章)
备案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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