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县在市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和省市有关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以争创全省法治县为动力,以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为目标,完善体制机制,夯实基层基础,实现了全国普法先进县“五连冠”,荣获省法治建设示范县。在具体工作推进中,我们重点抓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压实工作责任上高起点定位。落实领导责任。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围绕“争先、强基、法治”的工作要求,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逐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对年度综合绩效排名前三名和后两名的区镇和单位开展“谈优谈差”,全面压实党政主要领导法治建设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四个全面”绩效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成绩单,细化法治建设考核实施办法,实行共性工作与个性任务相结合的考评方式,共性工作细分为4大项7个子项,个性化工作任务168项,实现工作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责任化、责任考评化。完善工作机制。建立法治建设重点领域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召集一次工作例会,每季度开展一次项目查评,对重点指标实施动态联络机制,实现重点工作稳步推进、工作信息及时报送、绩效数据实时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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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在夯实基层基础上高标准谋划。把法治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作为切入点,不断提升服务发展、保障民生法治惠民水平。规范基层基础建设。出台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注重试点先行、分步实施,通过现场会、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推广开发区“法治建设五融合”、镇南社区“法德共融、多元共治”、雅周镇法治工作室实体化运作等工作品牌,由点到面有序推进法治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实现法治基层基础工作系统化推进、实体化运作、高效化提升。深化法治惠民实践。按照“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内容有特色、重点领域强势推”的工作思路,围绕交通、食品、药品、医疗、环保等领域开展法治实践,今年新推出交通事故联动快处中心等一批法治惠民实事项目。每年政府专项拨款100万元以奖代补经费,让百姓切实感受到法治建设带来的获得感。拓展平安法治志愿者联盟新内涵,建立星级管理和公益反哺相结合的志愿者积分激励保障机制,先后组建专业化公益法律服务社会组织13个,注册志愿者5万余人。县法治工作中心开设“法律专家诊所”,选聘10名优秀律师轮流值班,为群众提供专业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扎实推进法治系列创建。建立法治建设“一月一听”月度推进机制,完善“每季一晒”季度巡查机制,健全“半年一评”观摩机制,通过县委书记率队观摩,区镇党委书记当场汇报、县委常委现场点评,以项目化方式抓推进、抓落实、抓绩效,有效促进法治镇、民主法治示范村、诚信守法企业、依法治校示范校等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全面提升基层法治建设水平。
三是在提升法治素养上高强度推进。着力推动普法理念“转型升级”。全力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社会协同工作格局,建立健全普法工作议事协调、责任分解、考核督查等制度,实现普法由“主演”向“导演”转变。突出“关键少数”,实施领导干部“每年2次集中学法、4次自学、2次调研、1次年终述法”的“⒉21”制度。狠抓“关键时期”,在全省率先推进“法治教育进课程”,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8+2”模式,自主研发出版《青少年法治教育读本》,全县中小学生免费人手一册。着力推动普法方式“融合升级”。以落细落实责任为核心,推行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实施“以案释法”、“谁执法谁普法”和媒体公益普法机制,进一步明确了普法主体责任。坚持普法与服务有效衔接,建立以满足群众法治需求为导向的精准普法机制,持续开展“普法助力企业行、普法助学校园行、普法助民村居行”活动,我县作为县级唯一代表,在全国第八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作精准普法经验交流。着力推动普法阵地“提档升级”。连续成功举办十二届法治文化节,建设“四馆两场一中心”法治文化阵地,推广李堡镇挂图作战“五个一”模式,加大镇村两级规模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力度,逐步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基层法治文化体系。
四是在规范权力运行上高效率落实。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制订出台《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实施办法》,对县域重大行政决策进一步规范。县镇村三级法律顾问配各率达100%,连续四任县长出庭应诉,连续11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组织领导干部旁听典型案件庭审,参与庭审评议,推动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优化执法司法环境。在全市率先应用智慧审判集成系统,建成融庭审记录、审判管理、审判观摩、大要案审执指挥等功能为一体的集控中心,县法院实行全程网上办案,以信息科技促公开、保公正。县公安局在全省率先探索涉案财物集中管理,建成集案件管理、执法办案、涉案财物管理、音频存储“四中心合一”的综合性执法基地,实现全程闭环管理、跟踪监督,被授予“全国优秀公安局”称号。加大执法司法监督力度。严格落实执法司法“五公开”制度,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员额法官、检察官监督管理办法》,采取人大政协评议视察、政法委派员督查、满意度测评、案件当事人回访等方式,加强对员额法官、检察官的监督。每季至少一次对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的重点案件开展执法评查,综合运用执法评议、案件评查等多种方式,切实加强执法监督,保障执法司法权规范有序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