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

更新时间:2022-10 来源:网友投稿

为加强河湖管理保护,促进全域旅游,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乡镇,根据《中共湘西自治州委办公室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花办发[2017]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指导思想

    坚持流域与行政区域相结合,全面建立镇村两级“河长制”管理制度;强化河湖管理保护责任,遵循源头治水、科学治水、联动治水的指导思想,全面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职能部门督促指导、乡镇负责管理、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的河道管理长效机制,修复水生态功能,确保交界断面水质考核合格和饮用水源安全,促进我镇经济社会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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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强化督查,严格考核。河段长负辖区主要责任,层层实行目标责任制,逐级抓好落实。河长办要加强牵头协调主要职能部门联合制订河长管理考核细则,纳入清洁家园工作考核。镇主要领导每季度将不定期、不定时对河道进行抽查,镇河长办每季度对河道进行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分段长要根据督查通报情况落实整改措施,同时检查结果将纳入联系村(居)主要负责人的年度考核。

   

    附件:1.镇级河长名单

          2.村级河长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