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新能源汽车推介会上的讲话

更新时间:2024-04 来源:网友投稿

大家好!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发挥党政机关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今天,我们召开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新能源汽车推介会,把我市新能源汽车经销商们请过来与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的同志们一起面对面交流,共同推进新能源汽车的推广使用工作。按照会议安排,我先讲三点意见。

一、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是“国之大者”,大势所趋

(一)***总书记有重要指示。“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早在2014年,***总书记就在一次考察中作出重要论断。今年3月4日,***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绿色低碳发展,这是潮流趋势,顺之者昌。我们要顺势而为、乘势而上,以更大力度推动我国新能源高质量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安全可靠的能源保障,为共建清洁美丽的世界作出更大贡献。”党政机关带头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是在新时代背景下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有力举措,是加快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必由之路。

(二)国省市政策有重磅利好。从2015年开始,中央、省、市陆续出台相关政策规定,对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给予大力支。一是2015年4月,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四部委联合出台了《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中央财政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补助,并明确了新能源汽车的补助对象、产品和标准及相关要求。2023年6月,财政部等部门发布公告,明确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再延长4年,直至2027年底。2023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3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商务部明确“消费提振年”聚焦重点领域,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二是2023年7月,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五部门印发了《湖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的具体措施》(又称“省八条”),对新能源汽车购置配备、基础设施建设、推介推广、监督考核等进行了详细规定,成为全省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的行动指南。三是2023年3月,市政府印发了《x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交通绿色发展行动,要求到2025年,全市新增或更新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比例达到80%以上。2023年6月,市委主要领导对省委主要领导关于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的批示抄清作出了批示,要求各单位严格落实。2023年7月,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全市党政机关推广新能源汽车有关工作,会后以市政府办名义下发了《关于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暨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的通知》,积极倡导使用新能源汽车。各级党委政府自上而下强力推进,新能源汽车利好政策密集推出,为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绿色低碳经济发展提供了强大支撑和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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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新能源汽车配备情况。目前,我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现有1071台(编制1164台),共有新能源汽车48台。2023年7月份至今,市直购置一般公务用车32台,新能源汽车30台(纯电动力6台、插电式混合动力24台),占比93.75%,同比大幅增长。12个县市区共有新能源公务用车34台,其中x县12台,x县11台,x3台,x2台,x2台,x2台,x2台,x县、x区、x区、x区、x区均为0台。除x县、x县新能源公务用车新增数量较多外,其余县市区推广效果不尽如人意。对照“省八条”明确的“60%、40%”的配备指标,存在落实“应配尽配”要求不到位、纯电动力新能源汽车配置占比低等突出问题。

(四)推广新能源汽车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单位和干部职工没有坚持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对于碳达峰碳中和、绿色低碳经济发展、习惯过紧日子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公务用车的配置使用方面难以摆脱“燃油车方便又保值”“新能源汽车技术不成熟”等惯性思维,对破解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过程中的难点、堵点信心不足,存在观望等待的心态。二是基础设施不完善。我市新能源汽车的充电基础设施还不够完善,充电桩覆盖范围偏小,与x等兄弟市州相比有一定差距。对此,市领导非常重视,去年,x副市长组织召开了解决全市停车难的专题会,分党政机关区域(由市弘能公司负责建)和社会公共区域两块,加快对充电桩等设施的建设,已建成的充电桩数量正在逐步增加。

三、对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的几点希望和要求

(一)对市直单位提四点希望: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往大处说,是政治要求,需要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往小处说,是省钱之道,对于减少机关运行成本意义非凡;往雅处说,是绿色低碳,是值得大力提倡和推广的工作生活方式。希望我们在座的各个单位能够从思想上打消疑虑、根除犹豫,提高对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工作的重视,积极带头做好示范。二是落实工作要求。全市各级党政机关新增及更新公务用车,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特殊工作要求或无适配车型外,应全部配备新能源汽车,坚持“三必须一带头”,即机要通信用车必须配,单位无新能源汽车的必须配,无特殊充分理由的必须配;领导干部实物保障用车带头配,切实做到“应采尽采、能配尽配”。同时,在基础设施配备、人财物支撑等方面,要有安排、有措施,有保障。三是拓宽信息渠道。经前期调查走访,我们已建立健全了新能源汽车采购目录,并定期更新,重点对符合公车购置需求的新能源汽车车型、价格区间、参数配置、车辆性能、续航里程、质保服务进行了筛选,为全市各级党政机关提供采购便利。大家也要认真研究,多途径、多角度了解新能源汽车的情况信息,包括政策、市场、性能和基础设施等,为购置使用打好基础。四是保障工作需要。在购置使用公务用车之前,大家要认真考虑几个问题:车能不能买?买油车还是买电车?买哪种性质的公车?买哪个车型?考虑清楚之后,在厉行勤俭节约、保障工作需要、车辆编制空余的前提下,严格执行经费预算及资产管理有关规定,依规完成审批、采购等工作流程。要严肃公务用车纪律,不能借机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或租用新能源汽车,严禁借配备新能源汽车为由,提前更新、报废在用车辆。

(二)对新能源汽车供应服务商也提四点希望:一是提供更多选择性。各厂商要加快技术革新,提高宣传力度,持续夯实纯电、混动、换电等多技术路线新能源生态布局,不断创新自主动力电池研发技术增强续航能力,努力为市场提供更多更优更有选择性的新能源汽车产品。二是优化全过程服务。针对公务用车,各厂商应申请特殊政策,提供优质售前、售后服务,积极解决各单位在购车、用车过程中的需求和疑问,增强使用单位的购置意愿,营造良性互动的政企合作氛围。三是尽可能降低资费。各厂商在生产汽车时,应契合公务用车使用需求,推进新能源车型研发和生产。要落实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的政策措施。同时,加强与充电桩公司合作,完善各地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降低新能源车购置使用成本。四是加强沟通联系。我局将搭建公车主管部门、市直单位和各大厂商的交流对接平台,届时,各方要加强沟通交流,建立有效的沟通协作机制,形成“1+1大于2”的联动工作合力,共同拓展新能源汽车应用场景,推动公务用车规范合理配置和集约节约使用,加快实现公务出行“绿色、低碳、环保、节约”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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