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2022年中小学课后服务再提升工作推进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3-02 来源:网友投稿

根据省民生工程相关工作部署和《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为民办实事事项》的通知》(x发〔2022〕1号)要求,为扎实推进我市中小学课后服务再提升工作,结合《市教体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xx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x教基教〔2021〕19号)和我市2021年秋季学期具体实施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落实双减政策,合理安排学生放学课后活动,加强规范管理,确保安全有序,实现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促进城乡中小学课后服务协同发展,将课后服务打造成为素质教育第二课堂,满足学生多元素质教育发展需求。

二、具体举措

(一)完善课后服务课程体系。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拓展课后服务资源,创新组织形式,探索课后服务和五大行动融合路径,积极构建课后服务德智体美劳五大课程体系。一是打造灵活化德育课堂。统筹校内外德育资源,发挥相关部门、群团组织和社会力量的作用,鼓励广大五老”“法治副校长等德育力量充分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开展青少年思想政治、心理健康、生态环保、生命安全等教育活动,学校结合活动内容、学生身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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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实际支出列支,公办学校不足部分由同级财政负责补贴。各县区要加强课后服务收费监管,课后服务费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支出情况及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在学校公示栏予以公示,严禁搭车收费

(四)加强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监管。明确准入标准,规范合作流程。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制定《遴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暂行办法》,遴选遵循公益性、公开性、自主性、动态性、安全性原则,经需求摸排、自主申报、专家审核等程序确定入围机构和项目,由学校结合实际自选项目。参与课后服务的校外培训机构人员须具备教师资格证或专业等级证等资质,要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举止文明,关爱学生。学校每学期要将选定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和参与服务人员登记造册,提交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学校要在每学期开展学生和家长课后服务满意度测评,对学生家长满意率过低的个性化项目,第二学期不再开设。对服务水平低下、恶意在校招揽生源、不按规定提供服务、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的培训机构,坚决取消其入校服务资质。

(五)健全课后服务教师激励评价机制。平衡教师间工作量,保障教师合理的休息时间。在全市遴选一个县(区)开展弹性上下班制试点工作,非试点县(区)要遴选若干中小学开展试点,相关通知另行发布。建立课后服务和荣誉评选相结合的教师激励

机制,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加大在组织研修、后勤保障等方面的支持力度,统筹安排不同学科教师的校本研修等专业发展活动,同时可在晚餐等方面为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提供便利。加强对教职工参与本校课后服务的考核评价,根据教职工课后服务考核情况,健全体现优绩优酬的奖励方案。每学期或每学年可开展一次学校课后服务专项绩效评估,将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作为绩效工资分配、职称评聘和表彰奖励的重要参考。

(六)优化家校共育合作机制。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引导家长注重家庭、家教和家风,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各学校规范开设家长学校,协助学校共同承担育人责任,加大对家长的培训力度。规范家长委员会建设,通过学校家长会、告示栏、新闻媒体、网站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课后服务的政策、项目、课程和成效等,加强与家长及学生信息沟通,营造良好的社会支持氛围。定期征求家长对课后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开展家长和学生评教,发挥家校共育合力。

三、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支撑实现双减工作目标的重要举措,是减轻家庭负担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手段,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将课后服务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重要民

生项目,不断提高课后服务工作水平和质量。

(二)保障师生安全。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落实课后服务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公安、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消除校园消防、治安、活动场所、设施设备、食品饮用水卫生、传染病疫情等方面安全隐患,提高师生防灾避险意识和能力,坚决杜绝校园安全责任事故,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三)强化监督指导。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课堂教学和课后服务行为,将课后服务工作纳入学校的重点工作,纳入对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定期对课后服务质量、学生参与率、课程设置进行督导、检查和考评,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课后服务工作管理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培育推广一批课后服务优秀案例,定期组织开展校际交流,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助推我市课后服务工作高质量、有特色发展。

此前关于课后服务收费和教职工取酬等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