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务虚会议规则

更新时间:2023-02 来源:网友投稿

第一条 会议围绕着投资拓展管理、工程设计管理、品质管理(含工程品质及物业服务)、营销管理、成本管控、酒店管理、综合管理七方面重急难险重工作及问题展开讨论,由上述工作归口部门结合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填报《务虚会议题表》(详见附表),经分管领导审阅后方可上会讨论。

第二条 会议由总经理负责召集与主持,或依据总经理委托、由分管领导主持召开。由综合办公室负责会议的组织实施,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第三条 每月务虚会原则上应于当月第二次项目周例会会后召开。各归口部门须于会前一周提报议题表至综合办公室,由综合办公室汇总并向各参会人员传达议题。

第四条 所提报议题须立足日常管理及工作实际,实事求是,客观、深入准确描述工作及管理中存在的急难险重问题,并就经会议讨论后以期在下阶段工作中达到的预期目标与成效作简要阐述。经部门间相互沟通协调可解决的事项一律不得上会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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