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层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思考与研究

更新时间:2023-02 来源:网友投稿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直面党内一度出现的管党不力、治党不严等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这个党的执政根基,瞄准基层党委班子这个“关键少数”,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出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制度规范,为基层党委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明确了任务书和路线图。基层党委要落实好党中央的要求,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必须始终保持“赶考”的清醒,提高对“腐蚀”和“围猎”的警觉,保持“无我”的精神状态,在新时代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中继续保持和发挥基层党组织优势,以无坚不摧的凝聚力带领广大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想。

一、深刻认识基层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性与必要性

基层党委处于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位置特殊、作用重大。推动基层党委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让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如身使臂、如臂使指”般快速有效地落实落细,事关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大局,事关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根本,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实现。

1.基层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见效的必然要求。

回顾近年来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可以发现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病根是党的领导弱化导致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为从根本上解决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多次强调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强化管党治党责任意识。如,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他指出,党要管党, 首先是党委要管、党委书记要管,党委书记要在其位、谋其政,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在中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上他指出,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党委、纪委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在中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上他又强调,必须强化党委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之后,党中央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文件规定,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作出清晰明确的具体规定,包括:《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修订《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内法规,对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既提供了“任务书”,又规划了“路线图”;既画了“红线”,也架了“高压线”。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 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又再次强调:“我们党历经千锤百炼而朝气蓬勃,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始终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 在《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以下简称“党的第三个历史决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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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的主要问题是有规不依、落实不力。个别基层党委执行制度规定先紧后松、上紧下松、外紧内松,制度成了“橡皮筋”“稻草人”,产生“破窗效应”。基层党委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关键在于在健全完善制度体系的基础上,建立科学高效的运行机制,用严格的程序和严肃的纪律规矩督促基层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到位。

1.建立基层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常态化学习机制。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深入学习贯彻******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是基层党委学习的首要任务、头等大事和长期要求。基层党委在落实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的同时,要把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学习作为“第一议题”并长期坚持下去,坚持党的理论创新每前进一步、理论武装就要跟进一步,及时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最新政策要求,结合基层实际作出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完整准确全面地将党中央的最新精神和任务要求传达到基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时刻绷紧全面从严治党这根弦,逐渐形成常态化的理念基础,真正塑造起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实现全面从严治党锻造坚实的基层战斗堡垒。

2.健全完善基层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评机制。考核作为一种检查手段,具有正确评价被考核对象、督促其认真落实工作、发挥“指挥棒”

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基层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必须要优化考评机制,注重平时考核与年底考核相结合,实行党建考核与管理挂钩、与业务对接、与岗位联系,把党建工作的实效与业务工作的成效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明确责任、考核监督、责任倒查等做法,强化日常监督、压实主体责任,保障考核作用的正确发挥。要结合上级对下级的考评指标,认真总结经验、优化规则,使导向更鲜明、内容更简洁,使考核更加具体化、可操作化,让考核尽可能成为检验工作成效的“良法”。

3.强化基层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机制。自我监督是世界性难题,是国家治理的哥德巴赫猜想。长期以来,不愿监督、不敢监督、抵制监督等现象在党内不同程度地存在。要真正把基层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一要进一步破解熟人监督难题,探索推动纪检工作授权管理试点,采用派出和授权两种模式,推进纪委书记同城交流,避免监督不力的隐患;二要探索建立行政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调工作机制并开展试点,把巡视监督、财务审计、人事考察、纪律监督等监督方式贯通起来,形成监督检查的合力;三要实现巡视与审计联动,巡视组和审计组要按照各自任务分工开展工作,不定期召开工作对接会,互相印证工作成果,通过巡审联动,增强发现重点问题和风险隐患的精准性,有效推动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4.科学设计基层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问责机制。有的基层党委之所以对主体责任不重视,责任难以落实下去,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责任追究不到位。《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颁布实

施,为强化责任落实提供了原则性要求和制度基础。在此基础上,基层党委应牵头制定实施细则,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健全完善责任追究办法,对个人责任与集体责任、直接责任与领导责任等划出责任红线,进一步明确启动责任追究的具体情形和实施力度。增强问责制度执行的刚性,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得力导致不正之风滋长蔓延,或者屡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情况,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事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基层党委主要负责人不管是现职还是已经调离或者升迁,都要倒查追究责任到底,有错必纠,做到“真兑现”“硬挂钩”,真正发挥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的制度威力。

积极探索群众参与评价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机制。基层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能否取得成效,不仅仅需要上级党组织的认可和肯定,更需要普通党员和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同,普通党员和人民群众的评价是衡量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成效的重要指标。《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第二十条强调,应当注重发挥党员、干部、基层党组织和群众、新闻媒体等的作用。拓宽和保障普通党员和人民群众的参与渠道, 是基层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取得成效的重要标准和保障。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事项公示制度、重要信息公开制度、信访检举制度和群

 

 

众监督保护机制等,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评议权;要进一步公开接受群众评议,开展基层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网络测评,打消普通党员和人民群众参与的疑虑;要进一步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巡察,主动听取群众意见,掌握被巡察基层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真实情况。普通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和依靠力量,基层党委应充分调动普通党员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全面从严治党进程中来,以更好更充分履行好主体责任。基层党委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导向,把宗旨意识转化为实实在在的行动,依靠普通党员和人民群众的广泛支持,从人民群众的伟大实践中汲取强大力量,开创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