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3-02 来源:网友投稿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服务中心为主线,以组织创先进、党员争优秀、群众得实惠、发展上水平为目标,以推动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围绕“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立足本职争创“五好”、做到“五带头”,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为重点,坚持围绕大局、服务中心,改革创新、务求实效,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扎实推进本办党建工作走前头、作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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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区建设的对外宣传;利用友城渠道为扩大对外交往、招商引资服务;加强礼宾工作培训;涵养侨务资源,努力吸引侨资,发挥侨胞在资金、人才、技术、信息、市场、管理等方面的特长和优势;推动“侨爱工程--万侨助万村”活动开展,加强侨爱新村、侨爱卫生院、南德温牛项目建设;积极维护归侨侨眷和在赣投资侨资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侨法贯彻落实,构建和谐侨界;参加“万名干部下基层、万名群众评机关”活动,深入了解基层单位和群众的呼声。

5、加强能力建设。通过加强学习和工作实践,以及举办讲座、岗位竞争、知识竞争、演讲比赛、开设论坛等形式加强党员的能力建设,即:政治鉴别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公共服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学习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创新能力、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的能力建设。

6、开展帮扶活动。一是“四级联动、携手共建”活动,会同市、县、乡有关部门,对万年县苏桥乡苏桥村进行定点帮扶,同搞一次宣讲、同促一个低碳项目、同帮一批困难户、同建一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同办一件实事等;二是推进本办与南昌市民德路社区“共驻共建”,实现共创共享,支持南昌市迎接城运会及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促进省会发展、社会和谐。

(三)第三阶段:深化提高(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

着重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开展新一轮的创先争优承诺活动,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更加出色的工作业绩,向党献礼。争取在省直机关工委开展的专项表彰活动中获奖。

(四)第四阶段:总结完善(2012年7月至党的十八大召开前)

回顾总结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集中展示创先争优活动成果,形成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

四、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为了加强本办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领导,按照要求,成立省外事侨务办公室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由办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傅鹏鹏同志任组长,副巡视员王光锡任副组长,办机关各党支部、办属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人事秘书处,由涂安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从有关处室、单位抽调精干人员担任工作人员,人秘处负责落实活动经费、办公场所。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要全面负责,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层层抓好落实。办属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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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动员,广泛宣传。要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群众的积极性,扩大创先争优活动的知晓率和覆盖面。要加强对创先争优活动的宣传,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简报、墙报、互联网、电子滚动屏的作用,大力宣传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宣传本办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典型事迹,宣传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3、统筹兼顾,促进工作。创先争优活动是加强党建工作的有力抓手,也是推进各项工作的有效载体。要正确处理开展活动与做好各项工作的关系,以活动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努力实现“两不误、两促进”。要把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相结合,与推进外事侨务各项任务相结合,与民主评议党员和年度工作考核相结合,坚持与时俱进,不断丰富创先争优活动的形式和内容,统筹各方,务求实效。

4、督促检查,严格落实。要通过召开座谈会、工作推进会、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了解创先争优活动进展,通报活动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对创先争优活动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有关党组织要及时提出批评,要求限期整改。各级党组织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过程中,要积极探索创先争优活动的有效措施和办法,及时总结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办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将不定期编发《创先争优活动简报》,作为各党支部经验交流和向省直工委活动办报送情况的载体。要注意发现、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通过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激励广大党员立足岗位,奋发向上,努力创造新的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