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谋划

更新时间:2023-02 来源:网友投稿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在扛牢政治责任中展现新担当

一是认真制定2022年度党组理论学习计划和党员学习计划,扎实开展“三会一课”制度,确保每周不少于一次的党员学习和每月不少于一次的主题党日活动,上半年组织党组学习5次,党员政治理论学习21次,支委会议5次,党组书记讲党课2次,党员大会3次,民主生活会2次,党组织生活会1次。为两名党员接转党组织关系。二是扎实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第一时间成立局 “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按照“四对照四围绕”要求,结合自身分管工作实际,建立局“问题、整改、责任”工作台账,每月更新自查台账并及时上报工作小结。三是在上半年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积极响应组织部号召,不等不靠,4名班子成员带领全体26

名党员职工深入一线,分包联盟社区15个小区疫情防控值守工作,并为社区送去口罩、方便面、消杀等用品。四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常态化开展“查漏洞、补短板、强弱项”活动,并进行“每月一研判”,排查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五是加强作风与廉政建设。开展2022年春节期间家风建设工作,第一时间召开会议、传达精神,要求机关党员干部组织家人共同学习区纪委监委关于春节期间“十个严禁”相关规定,重温家规家训、厉行勤俭节约。并定期通过AAA办公平台,向大家发出清正家风、过廉洁春节的短信提醒和关怀。

(二)全面履行基本民生保障职责,在增进民生福祉中展现新作为

一是动态管理低保救助工作。提高低保工作规范化水平,对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开展复核工作,确保实施精准救助。严格落实近亲属备案制度、公示制度,将专项资金发放情况在区政府网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每月10号前及时将低保金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根据市民政局工作要求,4月份为低保对象985户、1343人补发提标金xx万元。目前我区城市低保对象972户、1323人,月发放低保金xx万元,人均月补助xx元,16月发放低保金xx万元,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二是全面落实特困供养政策。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全面落实特困救助供养政策。集中供养人

员和分散供养人员都由办事处、社区和代养机构或者代养人签订供养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和任务。我区的集中供养人员由民办的养老院代养,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按月发放生活费和护理费,做到每月10号前按时发放。根据市民政局要求,4月份为特困对象49人补发提标金xx万元。我区现有特困人员51人,其中集中供养19人,分散供养32人,月发放特困金xx万元,16月发放特困救助供养金xx万元。三是及时快速办理临时救助。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在各街道民政所设立社会救助受理窗口,统一受理困难群众救助申请,依法转办相关经办机构办理。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疫情期间临时救助由办事处直接审批,做到随时申请,及时审批,有效救助,缓解了群众临时性生活困难。16月办理城乡困难家庭重大疾病、残疾等临时救助21人次,发放救助金xx万元。四是深化开展困难群众精准帮扶工作。为坚决落实好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和区政府常务会精神,我局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一是制定深化精准帮扶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着力重点、具体措施和政策支持,使精准帮扶工作更加科学化、合理化、规范化。二是动态甄别并扩大帮扶范围,拟对高新区与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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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这些人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不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只能从事基本的护理照顾服务,缺少专业技能,服务质量上不去。

(六)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运营困难。主要是受疫情关闭和运营补贴发放不到位影响。

(七)民政队伍和能力建设有待加强。养老服务、兜底保障、社会事务等专业人才缺乏,民政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还不够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民政干部队伍建设,树立民政事业新风貌

一是真学实干,从严从实抓党建。认真开展学习研讨,扎实开展党建各项活动。党组班子成员要发挥表率作用,经常参加联系支部党建活动,指导点拨,敲钟鼓劲。二是创新思路和工作机制,探索有效工作方法。强化整改提高举措,深刻认识新形势、新任务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新要求,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地开展党建工作。三是持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化学习教育成果。充分调动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意识和能力,扎实推进民政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助推社会福利事业大发展

一是进一步完善社区养老用房配套建设。加强与企业院所、物业公司和开发商的沟通协作,通过无偿提供、政府租赁、购买等形式解决养老用房,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纳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明确用房移交办法,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另一方面,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新建、改造提升现有养老服务中心设施设备。

二是加快医养结合护理型养老床位建设。发挥辖区医疗资源丰富的优势,鼓励辖区医院对现有科室进行改造提升,增设养老康复医疗科和养老护理型床位,既是对社会办养老机构的补充,也是实现医养结合的最佳途径。

三是规范运营管理。积极对接引入重诚信、讲质量的市场主体开展社会化服务,更好满足老年人需要;培育养老服务品牌,形成连锁化、标准化、专业化的示范机构,起到引领带动作用;牢牢把握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的普惠公益属性,明确服务内容,制定服务标准,加强服务监管,避免运营商业化。

(三)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筑牢民生兜底保障

一是进一步完善城市低保制度,加强城市低保规范化管理。严格按照低保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等审核审批程序,完善审批机制。落实低保工作中常年公示、亲属备案等制度,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做到公平施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二是进一步优化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发挥好临时救助在扶贫助困中的托底功能,对于不符合低保条件无法纳入低保范围,但家庭遇到临时性困难人员,通过临时救助给予帮助使之脱离贫困。三是进一步规范特困人员认定工作,加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管理,推动信息化建设,提升救助服务水平。四是继续开展城市困难群众精准帮扶工作。根据困难群众的帮扶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扶服务,不断提升困难群众精准帮扶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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