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联席会议工作制度6篇

更新时间:2023-02 来源:网友投稿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对凝聚全系统力量,推动供销合作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要管党意识形态原则,明确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央、省委工作部署,和x市委[2018]3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明确主题

把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全系统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主题和主线,积极开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天天见”“天天新”“天天深”及“三做一评”活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以研究解决新时代新常态下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际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全系统党员干部政治思想建设。

重点加强党委和党支部的政治学习,每个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通过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新党章》,努力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全面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更加自觉地为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不懈奋斗。

二、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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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凡联席会议作出的决定,形成的会议纪要,一般由联席会议召集人签发,以县委宣传部文件或会议纪要下发。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抓好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贯彻落实的具体情况要专报县委宣传部。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贯彻落实会议决定事项的进展情况实际效果,由县委宣传部负责督促检查。

(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加强与县委宣传部的沟通联系,及时报送相关动态信息,为县委决策提供依据。信息报送情况将作为一项主要内容常态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