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党课讲稿:遵守党章 严守纪律

更新时间:2023-02 来源:网友投稿

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党的二十大根据党的十九大以来党的纪律建设工作的新鲜经验,对党章中的纪律内容与时俱进地进行了调整和充实,对党的纪律建设作出了新规定、提出了新要求,为我们党进一步加强纪律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一、党章发展史,也是党的纪律建设史

党章是立党管党治党的总章程,是党的纪律之源。自诞生之日起,中国共产党就把严明的纪律写在了自己的光辉旗帜上。党章的历次制定和修改,都是严纪律、立规矩的过程。一部党章发展史,也是一部党的纪律建设史。

党的一大讨论和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将党的纪律和党内监督作为建立党组织的必要条件列入其中,奠定了“纪律立党”的基础。二大党章首次设立“纪律”专章,以占整部党章近1/3的篇幅对政治、经济、组织、人事、保密等方面的纪律进行了严格规定,为党的纪律建设提供了“制度母体”。五大党章明确指出“严格党的纪律是全体党员及全体党部最初的最重要的义务”,以专章规定设立监察机关,并针对不同违纪情况增加了处罚方式,对党员自觉遵守纪律提出更高要求,推进党的纪律建设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七大党章第一次把党的纪律写入总纲,确立了纪律建设“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正确方针,使党的纪律建设进入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步推进的新阶段。

新中国成立后,党章中的纪律建设也经历了一个曲折探索的过程。八大党章初步探索了执政党的纪律建设,强调任何党的组织都必须严格遵守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原则,任何党员和党的组织都必须受到党的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监督,明文规定党员如不遵守甚至违背规定义务,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确立了延续至今的纪律处分体系和纪律检查机关双重领导体制。遗憾的是,由于当时对执政党建设的艰巨性和复杂性缺乏深刻认识,八大党章中的纪律要求并没有得到全面贯彻执行。九大党章废除了八大党章中有关党纪的许多正确规定,取消了监察委员会,使党的纪律建设逐渐偏离了正确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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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切实增强党员干部遵守纪律的政治自觉

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是党员的政治义务。党的纪律不仅是约束、标尺,更应成为党员的责任和信仰。党的二十大对“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作出战略部署,强调“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体现了管党治党的系统思维,是对正风肃纪规律性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要将纪律教育和党性教育、廉洁文化教育贯通起来,坚持正面引导和警示教育相结合,推动党员干部从思想上固本培元,夯实党性根基,不断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要提高纪律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引导党员干部在严肃的党内生活中锤炼党性,不断增强对不良习气的免疫力和抵抗力,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督促领导干部在遵守和执行纪律上走在前、作表率,从而带动广大党员真正把纪律严起来、把规矩立起来,知敬畏、存戒惧、明底线,把纪律的外在约束力转化为内在的自制力,形成遵纪、学纪、守纪、用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党的纪律是铁律,是每个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硬杠杠。纪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指出:“党的规矩,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遵照执行,不能搞特殊、有例外。各级党组织要敢抓敢管,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党的各级组织要按照党中央要求,自觉担负起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的政治责任,坚持纪律面前一律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以严的态度、严的标准、严的措施增强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强化政治监督,加强对党章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政治偏差,及时发现、着力解决“七个有之”等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要严格执纪问责,切实做到有纪必执、违纪必究、执纪必严,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广大党员要以党章党规党纪为镜,用党的纪律校准思想之标、调整行为之舵、绷紧作风之弦,自觉接受纪律约束,始终保持对纪律的高度敬畏,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破底线、不越“红线”,敢于向一切违纪行为“亮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