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各部门党组(党委)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使各项举措在部署上相互配合、在实施中相互促进。围绕“机关党组织既不领导业务工作,机关党建工作又要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如何找准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相互促进的结合点”这一命题,工作实践中,我们深深感受到机关党建工作的主体、客体都是机关党员干部,机关党建工作说到底是做人的工作。必须紧紧扭住“做人的工作”的人,坚持“书记抓、抓书记”,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做好机关党建工作“供给侧”创新,才能有效破解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两张皮”问题。近年来,我们确立了“111432”工作路径,全面加强对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的统一领导,强化对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指导督促,目前,我市市直机关党组织书记97%以上由部门党组(党委)书记担任。
二、主要做法
(一)明确职责定位,织牢责任落实体系,确保知责明责。一是高位推动责任落实。**市委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倡导部门党组(党委)书记担任机关党组织书记,并持续推动其从职务上的担任转变为行动上的落实。市委每年年初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汇报并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召开高规格的全市党务工作暨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2020年5月,批准成立了市直机关党员教育培训中心,充实和加强了机关党建力量,**是全省唯一新成立机关党建二级机构的省辖市。市委每年年初召开“三级干部大会”,对党建工作优秀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隆重表彰,推动了以党建“第一责任”引领和保障发展“第一要务”。二是厘清责任主体。市直工委充分发挥对市直机关党的工作的统一领导功能和牵头抓总作用,不断增强指导意识和督导底气,推动党组(党委)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党组(党委)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党组(党委)书记履行机关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机关党委充分发挥专责机构职能作用,推动党建工作落实,机关党委书记聚焦主责主业,切实抓好具体落实;机关纪委书记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机关党支部书记履行直接责任人职责,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名党员。三是制定责任清单。研究制定《市直工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工委领导班子集
体责任、书记责任和班子其他成员责任;研究制定《市直机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年的意见》《市直机关党的建设“三级四岗”责任清单》,明确党组(党委)、机关党委、党支部“三级组织”和党组(党委)书记、党组(党委)成员、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党支部书记“四级岗位”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层层厘清责任、压实责任。
(二)强化政治引领,增强责任落实意识,做到守责担责。一是坚持政治引领。深入开展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党组(党委)书记围绕“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当好排头兵”主题讲专题党课,引导党员干部站好第一方阵、跑好第一棒,增强带头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深化理论武装。推出“市直机关红色大讲堂”,统筹市直机关理论学习巡听旁听,以理论上的清醒保持政治上的坚定。三是大力营造氛围。在市属报纸上开设“百年党史悟初心,机关力行作表率——党组(党委)书记谈党建”专栏,常委部门常务副职带头撰写文章、部门党组(党委)书记踊跃投稿,营造了“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
(三)抓好压力传导,构建责任落实机制,推动履责尽责。一是建立沟通联系机制。加强和部门党组(党委)工作上的协商,积极征求党组(党委)对有关工作部署的意见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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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坚持结果导向、强化考评,是推动落实主体责任的重点。发挥考核的指挥棒、风向标作用,健全述职评议考核机制,明确考核的内容、对象、程序、方式等。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将评价结果作为党员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监督激励、岗位交流、评优评先、责任追究等的重要依据,推动机关党建工作从“软任务”变成“硬约束”,机关党建责任制从“空对空”变成“实打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