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xx市煤炭行业税收应收尽收状况调查报告 2
2.关于税收征管与司法裁判有效衔接的思考与研究(以房产过户税收征管案例为样本) 8
3.关于建立健全“带好队伍”机制制度体系的实践探索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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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外方情报需求,按时回复,是我国作为税收协定缔约国承担的一项国际义务。市局负责根据外方专项情报请求内容,通知相关区县局开展资料收集或调查工作;对发现有疑点或有税收违法嫌疑的,组织开展核查。区县局、税务所按照市局部署,实施核查。对于核查结果,税务所负责按规定的要求和时限,层报市局。
(三)建立运行机制
构建数据体系、优化工作模式是建立和完善国际税收工作新机制的前置条件。新时期要充分发挥国际税收的职能作用,应对新形势、新挑战,还须明确各业务体系间的结构关系和运行方式。双循环运行机制是国际税收工作新机制的必然选择,即服务、管理、调查在各业务体系内形成贯穿始终的小循环,同时在各业务体系间形成互为始终的大循环。
1.小循环运行机制
各业务体系存在一定的独立性,在每个体系内,“服务—管理—调查”三个环节均贯穿于始终,以服务为起点,通过服务发现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对问题开展调查分析。每一次调查完成后,并不意味着此项工作的结束,而应将调查结果进行拓展应用,转换为下一次服务和管理的起点,最终形成“服务—管理—调查”循环往复、持续改进的循环局面。
2.大循环运行机制
在各体系独立运转的基础上,应实现各业务体系间的相互衔接、相互促进、互为始终的大循环。
(1)开展非居民税收管理时,发现非居民财产转让交易存在作价不公允、非居民纳税人可能被认定为受控外国企业或非境内注册境外中资控股企业、非居民享受协定待遇后续管理需请求缔约国另一方主管当局协助查证等情形时,需分别与反避税工作体系、境外税收管理体系、国际税收征管协作体系衔接,按照相应的工作流程和岗位职责开展工作。
(2)开展境外税收管理时,可通过国际税收征管协作,获取“走出去”企业境外经营涉及的账户、收入、成本、费用等数据;通过企业报送的国别报告、受控外国企业报告等掌握企业境外所得情况,涉及转让定价、受控外国企业问题的,可通过与反避税工作体系衔接予以应对;对于“走出去”企业境外主体返程投资的情形,应与非居民税收体系衔接。
(3)开展反避税工作时,发现向非居民企业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劳务费、利息,判定受控外国企业,通过情报交换取得关联交易和可比信息时,须与非居民工作体系、境外税收管理体系、国际税收征管协作体系衔接,按照相应的工作流程和岗位职责开展工作。
三、结语
当前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叠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球经济深度衰退,部分国家贸易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抬头,全球供应链呈现本地化、区域化、分散化的趋势。我国在全球供应链方面的安全受到极大挑战,改革开放面临更加复杂的国际环境。在国际税收方面表现为:跨境税源的争夺愈加激烈,我国的税收权益必然受到某种程度的影响;同时,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也不断推动着现有的国际税收规则再次重塑,世界财富的分配格局将面临改变。笔者结合重庆市税务局近几年的实践和探索,针对当前错综复杂的国际经济环境,提出应重新认识和定位国际税收的职能,构建国际税收工作新机制,并通过科学界定各级税务机关的职责、探索建立常态化干部交流机制,为机制运行提供组织保障;通过适时修订完善国际税收工作规程、按岗责制定业务操作指南,为机制运行提供制度保障;通过推动数据的内外互通、集成整合国际税收相关信息系统,为机制运行提供技术保障;通过加强对人才的培养、对专业队伍能力的提升,为机制的运行提供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