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3-05 来源:网友投稿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关精神,根据《关于加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和《省财政厅等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年—年延续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为管好用好过渡期内衔接资金,确保涉农资金整合政策落到实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在听取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保持过渡期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积极适应巩固衔接工作形势的发展变化,更多依靠发展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规范资金项目管理,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为巩固好脱贫攻坚成果,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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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做好工作体系衔接。各有关部门、各镇要把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作为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的第一抓手,不断提高工作的统筹性、时效性、持续性。明确对乡村振兴重点村、示范村倾斜政策,不定期召开会议交流情况,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督促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切实提高资金保障质量和使用效益。

(二)规范流程,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各项制度,整合资金支持的项目必须从项目库中选择,科学设定绩效目标,严格项目论证入库,提高项目规范化水平。整合资金支出继续实行负面清单管理。要制定项目实施计划,踩节点、赶进度,确保项目早日建成并发挥效益,为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三)强化监督,发挥财政监管作用。项目实施主体单位要严格落实涉农整合资金管理办法和资金分配、支出、使用公告公示制度,加强绩效管理,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实现资金项目规范化管理。各有关部门要依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精准指导,对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全过程、全方位监督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口监督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等情况,落实行业监督责任,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规定。县纪委、审计等部门要加强统筹整合资金的日常检查监管,对不作为、乱作为、违规违纪等行为,依法依纪处理,确保项目、资金安全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