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示范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3-07 来源:网友投稿

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本质要求,是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保障。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巩固提升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省、市推进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示范县建设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实施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示范县建设,坚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总书记“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重要批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和省、市一系列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建设文件精神,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经济“清化收”成果,全面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水平,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为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益和农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保障。

二、总体目标

在县范围内进行,乡镇、村全覆盖实施,完成以下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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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完成后,县、乡、村及时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培训资料、影像资料、各项制度等全部整理归档,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形成项目工作总结和自查自验报告,接受上级部门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要重视农村“三资”规范化建设工作,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推动,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作用,形成全力推进农村“三资”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服务指导。县级将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的跟踪,通过定期调度、一线调研、座谈交流等方式指导乡村规范提升管理运营农村集体资产能力,适时对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示范县建设情况进行评估验收。

(三)加强督查指导。县农经中心将不定期组织工作组到各乡镇进行督促检查,对各阶段的工作情况和进度进行通报,乡、村要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认真研究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主动当好参谋助手,努力推动管理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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