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案九违规”。从表象上看,案件的发生是对员工教之不严、管理不力,对违规行为司空见惯、熟视无睹的结果,但根源出在体制机制、内控管理等深层次问题上,核心还是发展方式没有根本改变。由此看来,案件防控要想实现长治久安,就必须从根子上下功夫,重在治“本”,触及“灵魂”!而这个“本”就是发展方式的转变,这个“魂”就是绩效考核机制的重构和优化。
一、当前案件防控形势
(一)片面强调业务发展,制度的执行要求有余却落实不足。
当前普遍存在一种倾向,比较注重建立制度,讲要求、作规定、下文件,对制度的执行却重视程度不足、工作力度不够、有效问责不多,简单化执行、表面化执行、递减式执行、被动式执行、抵触性执行和选择性执行大量存在。根本性原因还在于层级领导对内控制度重要性的认识不足,忽视执行力建设、合规文化和业务发展之间的有机联系。发展是硬道理,硬发展没道理,不顾安全的盲目违规发展更没道理,我们追求的是平安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当前,我们系统至上而下均有一套较为详实的
内控操作制度,并能够一手一册进行学习。但是在遇到业务经营指标考核时,却普遍存在一种重业务发展而轻制度落实执行的错误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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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树立科学、可持续的经营指导思想,树立内控优先、审慎经营的理念,纠正片面追求业务发展的倾向,正确处理好短期效益与长期效益的关系、竞争与规范的关系、改革创新与防范风险的关系。要坚决摒弃片面追求规模的做法,向规模与质量并重、质量为先的方向转变,改变外延式发展,向集约化经营、内涵式发展转变,加快业务模式、管理模式、盈利模式、薪酬激励模式的转变。
(四)树立科学发展观,端正经营指导思想
要完善薪酬管理办法,引进期权薪酬管理制度,对高管人员的考核要增加案件防控指标权重,将合规责任体现在绩效考核之中。要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收入分配制度,合理确定任务指标,重点关注基层员工的薪酬水平和思想变化。按照内控制度要求和业务需求科学合理地定编、定岗、定责,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全面实行岗位聘任制和竞争上岗,优化劳动组合,强化工资激励机制,有效解决员工“带病”上岗问题,切实防范各类案件的发生。
(五)完善法人治理,实现案防标本兼治
要转变理念,拓宽工作思路,加快推进改革,从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入手,真正构建适合自身实际的“三会一层”组织架构,结合其规模小、应变能力强的特点,着力研究建立形式灵活、结构规范、运行科学、治理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做到决策、执行与监督相互独立与相互制约的机制。要根据不同类型的机构的管理和业务复杂程度,切实加快“扁平化”管理进程和信息技术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