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促进消费的部署要求,深入开展“2024消费促进年”活动,充分发挥消费对拉动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深挖消费潜能,激发消费活力,增强消费动力,提振消费信心,不断促进消费稳步增长,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商务部“2024消费促进年”总体部署要求,以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为契机,运用“政策+活动”双轮驱动,借势传统节日与消费旺季,组织开展系列促消费活动,用足用活政府促消费资金,充分发挥撬动杠杆作用,着力创新消费供给,积极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确保“季季有主题、月月有活动、周周有场景”,全力实现全县消费品零售总额目标任务。
二、资金来源
县财政资金xx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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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县促消费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成立2024年促消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商务局、财政局负责人任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县商务局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全县促消费活动组织实施和日常协调工作。
(二)激发市场活力。组织和引导全县商贸流通企业积极参与促消费活动,各商贸流通企业要结合各自实际和行业特点,积极推出配套让利促销措施,最大限度让利于民,点燃消费热情,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活力,促进消费提质扩容。
(三)广泛开展宣传。各有关单位要和企业精心安排部署,充分利用各网络媒体线上线下广泛发布各类促销活动内容、参与企业等信息,营造消费氛围,吸引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扩大活动影响和成效。
(四)加强资金监管。要切实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各商贸流通企业要不得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一经发现,追回奖补资金并追究相关责任。项目实施结束后进行绩效评价与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