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书记讲课稿:永葆敬畏之心

更新时间:2023-09 来源:网友投稿

“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总书记在2021年秋季学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讲规矩、守底线,首先要有敬畏心。心有所畏,方能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干部一定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敬畏党、敬畏人民、敬畏法纪。”年轻干部队伍建设,事关党的事业薪火相传,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传承百年大党基业,谋求亿万人民幸福,年轻干部必须筑牢心理防线、夯实行为底线,努力练就能担重任之才,成为可堪大用之人,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与重托。

第一,要敬畏党

党的使命是光荣的,一经诞生就肩负起民族复兴的历史重任,中国人民谋求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的斗争就有了主心骨。党的追求是无私的,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从来不代表任何利益集团、任何权势团体、任何特权阶层的利益。党的形象是光辉的,百年来团结带领人民创造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成就、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伟大成就、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成就、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成就。党的路线是坚定的,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从未动摇,坚持思想建党、理论强党的传统从未中断,用马克思主义观察时代、把握时代、引领时代从未改变。这样的大党值得敬畏!

敬畏党,首先要敬畏党的历史。“度之往事,验之来事,参之平素,可则决之。”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和清醒剂,了解历史、尊重历史才能更好把握当下,以史为鉴、与时俱进才能更好走向未来。党的历史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总结经验、探索规律、宣传和教育广大群众的重要思想武器。党的历史是一部为谋求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而自强不息的奋斗史。作为年轻干部敬畏党的历史,必须深入学习总结党的历史中蕴含的规律,旗帜鲜明地反对历史虚无主义。在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中,有过辉煌与荣光,也有过挫折与失败,但不管何种历史记忆,都是一笔无可替代的宝贵财富。党史中的光辉成就、艰辛历程、宝贵经验、深刻教训、优良传统,有助于丰富头脑、开阔眼界;以先进人物、老一辈GCD员的事迹为榜样,以犯错误的党员领导干部为镜鉴,有助于提高修养、增强本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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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不善禁者,先禁人而后身。”党纪国法既是规范个人行为的准则,又是保护个人权益的武器。敬畏法纪是每位公民应自觉树立的法治意识,更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始终坚守的底线要求。年轻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生力军,肩负着时代的重托、组织的信任、人民的期待,在敬畏法纪方面应有更高要求,任何情况下都不能碰触“法纪”红线。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走在前、作表率,带头尊崇宪法、敬畏法律、信仰法治,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当前首要的是学习领会好总书记法治思想,学深悟透总书记法治思想的科学体系、丰富内涵、精髓要义,充分认识我国政治制度和法治体系的显著优越性,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底气和定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靠严明纪律。我们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只有以更严的党规党纪来要求自己、约束自身,才能确保始终走在时代前列,肩负起历史使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要着力加强纪律建设,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深刻领悟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切实扎紧党规党纪的笼子,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关键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要与党中央同心同德,听党指挥、为党尽责,自觉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敬畏法纪的核心是敬畏权力。职权并非与生俱来的,而是人民赋予的,包含着人民的重托和党的信任。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党员领导干部工作上要大胆,用权上则要谨慎,常怀敬畏之心、戒惧之意,自觉接受党纪和法律的约束。权力就好比“双刃剑”,秉公用权就会为百姓办好事;以权谋私就会危害群众和国家的利益,甚至走上“不归路”。总书记指出:“各级领导干部尤其要弄明白法律规定我们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积极履职、全面履职、履职到位,为市场发育、社会发展、人民利益服好务。同时,有权不能任性,超出法定职能的事项,不得乱作为、滥用权,要积极主动接受各界监督,让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生逢伟大时代,成就栋梁之才。作为党和国家事业接班人的年轻干部,必须常怀敬畏之心,始终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始终同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始终守住廉洁从政的底线,传承红色基因、弘扬红色传统,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队伍和智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