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明确企业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主体责任,切实加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保证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中央、省、市、区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依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体系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岗双责”制度,企业(即:本责任书“乙方”)党组织书记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对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要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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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行为,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并视情节轻重,按照《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此责任书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公司公司
责任人 责任人
签名: 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