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公办学校(幼儿园)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更新时间:2024-10 来源:网友投稿

一、采购过程实行“三比”(即比质比价比服务)的采购原则;采购实行“三审一检”(即采购计划审核、价格审核、合同及票据审核和质量检测)的控制原则。

二、本规定所称物资是指各公办学校(幼儿园)开展教育教学工作中辅助用品。本规定适用于我区各公办学校(幼儿园)。

第二章采购的程序

三、物资采购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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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本规定由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