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早操课间操时间
时间:每天早上6:30广播时间,中午两节课后课间操,下午5点后下午操。各班须到达指定地点列队站好。
二、具体要求
1、集合站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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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奖惩
1、各班主任每次出操须提前到场,指挥学生按要求排好队列。班主任应做好督促工作,各班出操情况和班主任考评直接挂钩。
2、学生无故缺席,按规定进行处理。旷操累计达2次为旷课1节,以此类推,参照旷课处罚办法进行处罚。
3、形成早操考评制度,基础分100分。学生会检查小组负责考评,考评成绩上交政教处。由政教处统一协调。学生考评成绩直接与每学年的奖学金等挂钩。
4、学期末按总考评分数,各班推荐出1-2名精神文明先进个人(要求:出勤满、做操认真等)、1-2名精神文明先进班级。由政教处评定,进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