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考核方案

更新时间:2024-03 来源:网友投稿

各县(市)局、分局党委,市局各直属基层党委,机关各党组织。

二、考核内容

党的建设工作考核包括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廉洁履职等内容。

三、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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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因党建责任不落实、党建工作不到位,受到市局点名通报或批评的,每有一项扣0.5分。

3、发生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党风廉政建设、队伍教育管理等方面重大失误或风险事件(事故)的,每有一起扣0.5至1分。

四、考核方式

党的建设工作考核由市局党建办(机关党委)组织实施,采取“两结合一综合”方式进行,即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线上考核与线下考核相结合,综合相关部门单位创新创优、追责问责项目意见。

日常考核依据工作落实、督导检查、考试测试、党建指挥管理系统应用等情况进行。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看纸质台账和网上台账、组织考试测试等方法,检查各项工作推进情况并进行打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党组织述职评议,并进行专项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