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信息报送和值班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4-04 来源:网友投稿

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信息报送和值班备勤等工作,进一步强化队伍管理和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市安全形势和队伍内部高度稳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信息报送

清明节节假日期间,局各级值班人员务必要将信息报送工作作为节假日期间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严守值班纪律,确保值班信息按时报送,出现值班信息漏报、迟报、不报的问题,局将严厉追究相关值班人员责任。现将信息报送要求说明如下:

按照局要求,局机关当日行政值班人员要做好大中队节日期间工作情况收集整理工作,并分别于x时前报当天安保工作情况及统计表;x时局工作整体情况及统计表;

根据市局通知,节日期间将由各应急管理部门及相关处室成立联勤指挥部,局指挥助理要于每日x时前到市局指挥中心参加省厅市局联合点名。另,根据通知要求,局行政值班要于每日16时前将市局相关报表通过传真报至市局指挥中心;7日12时前将节日期间安保情况通过传真上报市局指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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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大队要在当地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领导下,主动沟通联系相关行业、部门,加强对重点场所的节前安全检查。要紧密结合节日特点和当地实际,认真研究分析影响本辖区火灾形势稳定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早谋划、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措施,确保安全保卫工作有序开展。要深入一线检查督导,特别是对于问题突出、心里没底的地方,要蹲点帮扶,现场指导,推动落实。要指导各类基层安全网格力量加强对辖区小单位、小场所的安全检查,督促社会单位加强防火检查巡查,维护检测设施,组织开展演练,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二是要突出重点,加大节日期间监督检查力度;

各大队要根据节日和季节特点,紧密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研究分析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刚性执法要求,特别是对于问题突出、心里没底的地方,要约谈其负责人和管理人,推动加强安全管理,做到蹲点帮扶、现场指导、推动落实。要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领导,主动沟通联系相关行业、部门,重点加强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歌舞娱乐、旅游景点、交通枢纽、物流仓储等场所的节前安全检查;指导各类基层安全网格力量加强对辖区小单位、小场所的安全检查、维护检测设施、组织开展演练,严防小场所发生大火灾;要提前介入辖区内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督促落实物防、技防、人防措施,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坚决不予审批。要特别加大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易燃易爆场所、文物建筑等重点要害单位的检查力度,适时开展错时、夜间检查。节日期间,各单位要保持三分之二警力投入执法执勤任务,节后安排调休。

三是要广泛发动,强化宣传工作。

节前和节日期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和移动通信手段,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节日安全提示和防火灭火及自防自救常识等;同时要结合八进工作要求,针对秋季特别是节日期间火灾特点,着力普及家庭用火用电、旅游出行等防火灭火、安全疏散和逃生自救知识;要督促辖区重点单位、旅游景区(点)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群众性活动主办单位开展安全教育,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及灭火疏散演练;要在大型节庆活动场所、商场市场、景点景区等设置宣传点,发放宣传资料,有针对性地加大节日期间的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大力宣传报道全市人员坚守岗位、恪尽职守、亲民为民、抢险救援及服务群众的典型事迹,发布正面新闻,按时上报材料。同时,要密切关注负面涉警舆情,及时分析研判、处置和应对好有关情况,最大限度降低负面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