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不动摇,深入剖析反面典型违纪违法案件情况
从违纪违法案件情况来看,党纪规定中明确的六大纪律(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加上违反警纪警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职务犯罪,这些反面典型案例,每一起造成的影响都极其恶劣,严重损害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严重影响公安队伍乃至党委政府的声誉和形象。虽然涉及到的只是少数民警,但反映出的问题,必须要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全体公安民警都要以案为鉴、反躬自省,按照“别人生病,我们吃药”的工作要求,把自己“摆”进去,认真查摆案件背后的突出问题,深刻吸取这些反面教材的惨痛教训,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始终牢记世上没有“后悔药”,严守各项纪律规矩、坚决不逾纪法底线。
第二,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
对于队伍中反映出的种种问题,我们要认真反思。对此,我再进一步讲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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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要用好追责这一利器。动员千遍、不如追责一次。要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抓好《层级问责规定(试行)》的贯彻执行,对管党治警责任落实不力的,要严肃问责,对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一律实行“一案双查”。要建立健全主体责任考核制度,在年度考核和相关考核中突出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对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实绩评价、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
(三)领导干部要知重,更要负重。各级公安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对照前面剖析的案例进行反思,到底有没有履责到位、有没有担当到位,还存在哪些差距?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必须把队伍建设牢牢抓在手上,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
一要以身作则当好表率。“君子之德风”。领导干部必须要“从我做起”,为广大公安民警带好头、作表率,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净化自己的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带头营造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干干净净的政商关系。我常讲,当我们手握一定的公权力,就必然要放弃一定的私权利,作为领导干部就要带头接受监督,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引领民警养成在监督下工作的习惯。特别是主要领导,只有自身干净硬气,才能抓好班子带好队伍,要求下面做到的,自己先做到。
二要牢记“慈不掌兵”的道理。带队伍必须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不能辜负组织的重托与信任。要坚持刀刃向内、有腐必反,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不能当老好人,搞所谓保护干部那一套,对违法违纪问题的“宽松软”,就是对组织、对事业、对同志的极端不负责。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强烈的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还要倒查领导责任,追责问责必须一追到底。
三要眼睛里容不得沙子。领导干部要杜绝“公安队伍盘子大、出点问题也难免”的“甩锅”思想,坚决与队伍中歪风邪气作斗争。特别是对看到的问题不能听之任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存在的苗头隐患,必须抓早抓小,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该约谈的约谈,决不让民警被“温水煮青蛙”。同时,无论是班子成员,还是身边同事,都要相互监督、相互提醒,决不能当老好人,信奉只栽花不栽刺那一套,真正扛起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