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执法行为开展情况
局党组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作为全委的重点任务来推进,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和调度会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成立相关组织、采取有效手段、压实工作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有力推动了工作落实。一是迅速成立排查整治机构。根据紧急通知要求,我局立即向相关单位发送了《关于抽调人员参加涉企服务违规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函》。函请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公安局、市市监局派员参加排查整治工作,负责涉企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排查整治期间,排查组成员密切协作,克服困难,主动担当,勤勉敬业,以钉钉子精神,按时完成排查整治任务。二是按照“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原则,结合我局职责和实际情况,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以及涉企“综合查一次”等制度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医保基金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2023年我局开展行政处罚7例,行政检查34例,对26家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进行了行政检查。3月,开展药品耗材价格招采监督检查工作,4月,组织召开县2023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全面开启了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5月,我局制定《进一步打击诈骗医保基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联合县公安部门、卫健部门成立专项小组,依托国家医保大数据分析提供的欺诈骗保线索,对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实行检查全覆盖,重点整治诈骗医保基金违法违规行为,9月,配合县卫健部门开展2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行动。在施行行政处罚过程中,遵循公正、公平、公开,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遵循法定程序,依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确保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的合法性、合理性。我局目前实施的行政处罚中一般采取从轻处罚,适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案件量7件,2023年度本单位行政处罚的最高罚款金额和最低金额分别为237554.08元,12247.2元。2023年全年,我县无适用行政“观察期”制度的医药机构,现在阶段我局正开展涉医行政处罚“三张清单”专项研究,对于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和从轻减轻行政处罚的一般违法行为,将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二、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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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能力有待提高,从事法治工作人员皆为兼职,业务工作相对较重,且没有受过系统、专业的法律学习,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方面还不能完全适应依法行政的要求。引导收费主体加强内部管理和行业自律,严肃查处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乱摊派等问题。建立健全多元共治的整治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充分发挥公众和媒体的监督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整治涉企违规收费工作新格局,切实减轻我区各类企业、市场主体负担。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将涉企乱罚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与深化放管服改革结合起来,不断优化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努力营造良好的医疗环境,为建设美丽X贡献医保力量。
(一)提高思想认识,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治理涉企乱罚款问题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随着形势的不断发展,新情况、新问题还会不断出现。要坚持问题导向,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持之以恒抓好涉企乱罚款问题整治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知晓范围。充分发挥医保部门的职能作用,通过政府网站、电视电台、AAA、短信、公众号、宣传册、展板等多种形式,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做到政策宣传全覆盖,提高企业和群众的知晓度。(三)落实整改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对自查不彻底、整改不到位、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股室、下属单位,一经查实,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