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学习心得

更新时间:2024-08 来源:网友投稿

一、深刻认识形式主义的危害,切实增强整治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形式主义是我们党长期以来一直在与之斗争的顽疾。它表面上看似热热闹闹、轰轰烈烈,实际上却是华而不实、劳民伤财。其危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助长官僚主义作风,损害党的形象。形式主义往往与官僚主义如影随形,二者相互助长。一些领导干部热衷于搞花架子、摆样子,不深入基层、不了解实情,做表面文章、玩数字游戏,严重脱离群众,损害党的威信。比如,有的地方为了应付上级检查,临时“穿靴戴帽”,甚至不惜动用群众资金布置“样板间”,一走了之。这种做法不仅劳民伤财,更是对群众的欺骗,严重损害党的形象。

(二)消耗基层干部精力,影响工作实效。基层干部是党的事业的“底盘”,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最后一公里”。然而,形式主义却像“绳索”一样,把基层干部的手脚捆住。一些地方和部门不切实际地层层加码、随意摊派任务,导致基层干部疲于应付,忙于开会、填表、迎检,没有时间和精力做实事。正如总书记指出的:“形式主义害死人!现在,有的同志开会、发文件、搞检查、兴项目,疲于应付、浮于表面,看起来忙忙碌碌,实际上没有什么实效。”这种情况不仅影响工作实效,更容易滋生厌倦情绪,挫伤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三)背离实事求是作风,阻碍事业发展。形式主义与实事求是的作风背道而驰。一些地方和部门为了追求表面政绩,不顾客观实际,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甚至弄虚作假、虚报浮夸,严重背离了我们党的思想路线。这不仅浪费了宝贵的资源,更严重阻碍了事业的健康发展。比如,有的地方为了追求GDP增长,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盲目上马高污染、高耗能项目,结果造成严重的生态破坏和资源浪费。这种短视行为不仅违背了新发展理念,更是对子孙后代的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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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学习领会,凝聚思想共识。学深悟透是贯彻落实的前提和基础。一是加强组织学习。要把《若干规定》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校、干部学院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形式,深入领会《若干规定》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二是注重联系实际。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深入思考如何把《若干规定》的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三是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加大《若干规定》的宣传力度,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共识。

(二)强化责任担当,以上率下推动落实。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一是党委(党组)要履行好主体责任。要把贯彻落实《若干规定》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和时间表、路线图。二是领导干部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学习贯彻《若干规定》,在精简会议文件、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作出表率。三是各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要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形成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工作合力。

(三)强化问题导向,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基层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推动问题解决。一是开展自查自纠。各地区各部门要对照《若干规定》,全面梳理本地区本部门存在的形式主义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二是加大整治力度。要围绕《若干规定》提出的重点任务,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对基层党员干部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发现一个整治一个;对具有一定典型性、普遍性的问题,要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和清理。三是建立长效机制。要在整治的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防范和整治形式主义的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果。

(四)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规定落实到位。要把监督检查作为推动《若干规定》落实的重要抓手,确保各项规定不折不扣得到贯彻执行。一是加强日常监督。要把贯彻落实《若干规定》情况纳入党委(党组)日常监督和巡视巡察重点内容,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规定的行为。二是开展专项督查。要组织开展专项督查,重点检查《若干规定》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督促整改。三是严肃责任追究。对违反《若干规定》的行为,要严肃问责,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防止“破窗效应”。

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保持定力、久久为功。我们要以贯彻落实《若干规定》为契机,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韧劲,持续推进作风建设,为基层干部松绑减负、激发活力,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强作风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