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原则)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更新时间:2024-09 来源:网友投稿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是新时代新征程上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向广度和深度进军的总动员、总部署。《决定》明确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原则,其中一条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改革开放是亿万人民自己的事业。总书记指出:“改革发展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我们的奋斗目标,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必须牢牢把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一重大原则,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做到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

做到改革为了人民

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属性。马克思、恩格斯在《GCD宣言》中指出:“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始终同人民在一起,为人民利益而奋斗,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同其他政党的根本区别。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中国GCD人的初心和使命,也是改革开放的初心和使命。

总书记指出:“为了人民而改革,改革才有意义”。我们党抓改革、促发展,归根到底就是为了让人民过上更好的日子。党的十八大以来,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进改革,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持续用力。比如,大力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教育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医疗卫生体系,教育普及水平实现历史性跨越,2023年基本养老保险覆盖10.66亿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一系列改革举措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时代在发展,人民群众的需求也在不断变化。面对人民群众新期待,必须继续把改革推向前进,也必然要求做到改革为了人民。总书记指出:“如果不能给老百姓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如果不能创造更加公平的社会环境,甚至导致更多不公平,改革就失去意义,也不可能持续。”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把牢价值取向,《决定》在起草过程中重点把握了几点,其中之一就是“坚持人民至上,从人民整体利益、根本利益、长远利益出发谋划和推进改革”。只有坚持人民至上,从人民利益出发谋划改革思路、制定改革举措,把握和处理好涉及改革的重大问题,才能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样的改革才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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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到改革依靠人民,就要聚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推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更加健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要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拓展民主渠道,丰富各层级民主形式,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现实地体现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各方面,把最广大人民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改革上来。

做到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

随着中国式现代化不断推进和拓展,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也更加强烈。总书记指出:“我们党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目的,就是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从人民的整体利益、根本利益、长远利益出发,拿出更多改革创新举措,把就业、教育、医疗、社保、住房、养老、食品安全、生态环境、社会治安等问题一个一个解决好,才能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决定》提出“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并对“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作出战略部署。落实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的改革任务,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坚持尽力而为,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决定》就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完善就业优先政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等提出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这些举措的落地见效,必将不断造福人民。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要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优化创业促进就业政策环境,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保制度,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满足工薪群体刚性住房需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完善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政策机制,按照自愿、弹性原则稳妥有序推进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等等。要坚持“致广大而尽精微”,把各项改革工作做扎实、做到位。

坚持量力而行,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总书记指出:“要统筹需要和可能,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经济发展和财力可持续的基础之上,不要好高骛远,吊高胃口,作兑现不了的承诺。”量力而行,强调的是必须一切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特定发展阶段的现实条件。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发展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关系,既要通过保障和改善民生来带动发展,又要根据发展水平确定民生的保障和改善程度。为此,要强化问题导向,从现实条件下可以做到的事情做起,紧盯老百姓在社会保障方面反映强烈的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不断推进改革,集中精力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以钉钉子精神,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锲而不舍推进民生保障事业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