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书记关于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论述,为全党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根本遵循,县人大常委会把人大工作放在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新的基点、新的实践要求上,找准目标定位,全面审视思考,系统谋划推进,努力在法治轨道上推动人大工作提质增效,为xx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民主法治保障。下面,围绕中心组研讨交流主题,我谈几点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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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把牢正确政治方向。县人大常委会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属性,旗帜鲜明讲政治,切实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的全过程、各方面。始终保持政治上的坚定。坚持不懈用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工作、指导实践,以理论清醒保证政治坚定,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始终保持理论上的清醒。坚持“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贯彻总书记法治思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做好人大工作的基本功和必修课,切实把“学思用”连成一线、“知信行”融为一体。始终保持行动上的自觉。聚焦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重大问题,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监督、代表等工作紧贴党委中心工作,重大事项决定体现党委要求,人事任免贯彻党委意图,真正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加强法律实施监督,夯实基层治理法治基础。县人大常委会立足于服务立法、推进守法,不断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全面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法律保障。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和尊严。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不断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推向深入。高站位高标准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国家宪法日、“八五”普法等法治宣传宣讲活动,不断强化广大群众法律意识,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强化备案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坚持把备案审查作为推动全面依法治县向纵深推进的重要支撑,严格落实备案审查制度,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联系沟通,增强人大法律监督实效。突出重点领域执法检查。坚持把保障法律法规有效实施作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主动入位、协同发力,首次采取“三级人大联动、五级代表参与”和专家跟进指导等方式,开展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和《x区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执法检查,以法律法规的全面有效实施,推动工作责任有效落实。强化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坚持把基层立法联系点作为社情民意直通车、法治宣传播种机、法律实施检测器,与代表联络站室一体规划、融合建设,构建成由4个立法联系点、21个信息采集点、38个立法联系单位组成的“神经网络”,打造集“六种功能”于一体的立法联系品牌,不断拓展人民群众参与立法、表达诉求的途径和方式,使立法活动成为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
依法履行人大职责,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县人大常委会在基层开展监督工作时,始终紧跟县委步伐、紧扣发展主题、紧贴民生福祉,坚持重点监督、持续监督,助力地方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治理。突出监督重点。紧盯发展和治理急需、人民群众急盼的事项,精准选题、靶向破题,如,围绕创建西部百强县等县委重大决策、教育系统“两支队伍”等重大民生事项开展督查检查,紧扣问题症结和瓶颈难点提出对策建议,着力使“人大督的”与“党委定的”“政府干的”“群众盼的”紧紧相连。规范监督流程。坚持“不学习不调研、不调研不审议”,探索形成“五步监督法”(检查准备、现场调研、交流沟通、审议测评、跟踪督查),制定《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暂行办法》《人大常委会关于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暂行办法》,明确报告审议流程和撰写规范要求,保证审议报告高质量,做到提出审议意见直奔主题、直面问题、直指要害。强化刚性监督。统筹运用专题询问等刚性监督方式,不断完善“监督-落实-再监督-再落实”工作模式。
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县人大常委会牢固树立为代表服务的意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更好保障代表履职。坚持分批次、多主题、多层次开展代表履职培训,让代表“会履职、能履职、善履职”。健全完善代表参政议政、知情明政的制度机制,常态化邀请代表参加人大常委会会议、督查调研活动等,最大限度保障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更好发挥平台作用。全覆盖建成代表联络家(站)131个,创新建立“用好网络微平台,办好民生微实事”机制,深入开展“五贴近双联系”活动,打造了“扫码有约”、代表进网格等代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特色做法。今年,以争创区级、市级代表联络示范站为抓手,打造“代表进站入室”特色品牌活动,创新开展“三个面对面”交流活动,使代表和人民群众参与中国式现代化实践的渠道更便捷、方式更多样、内容更丰富、成效更明显。更好回应人民诉求。建立健全人大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一府一委两院”分管领导领办、有关部门具体承办的督办机制,对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实行“全链条”管理,做到答复前、办理中、交办后“三回访”,切实推动议案建议工作从“答复满意”向“结果满意”转变,实现内容和办理“两个高质量”、办理结果代表和选民“双满意”。
以上发言,不当之处,请同志们批评指正,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