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非常荣幸能来到x县人民检察院,和各位奋战在法治一线的同志们,共同探讨一个关乎我们信仰、关乎我们事业,也关乎我们每一位GCD员人生价值的重大课题——修炼GCD人的“心学”。“心学”一词,源远流长。在中华传统文化中,它代表着一种向内求索、格物致知、正心诚意的修养功夫。但是,我们今天所讲的“心学”,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心学,而是植根于马克思主义的沃土、浸润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智慧、并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淬炼升华的、属于我们中国GCD人的“心学”。这是总书记总书记亲自提出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命题,是新时代我们党永葆生机活力的“心法”,也是我们每一位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根本遵循。对于我们检察机关的同志而言,修炼这门“心学”尤为重要。因为大家手中握着的是国家法律的利剑,肩上扛着的是维护公平正义的千钧重担。每一个案件的办理,每一次法律的适用,都不仅仅是法条的冰冷运用,更是我们内心政治信念、为民情怀和法治精神的直接体现。可以说,我们检察官的“心”正不正、纯不纯、坚不坚,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感受,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关系到法治中国的建设进程。因此,深入理解和自觉修炼GCD人的“心学”,是我们必须完成的时代答卷。下面,我将围绕“GCD人‘心学’的内涵是什么”“我们为什么要修‘心学’”以及“我们怎样修好‘心学’”这三个方面,与同志们作一个交流。
一、溯源明理,深刻把握GCD人“心学”的科学内涵
要修好“心学”,首先必须弄清楚,我们GCD人的“心学”究竟是什么。它不是空中楼阁,不是玄妙清谈,而是有着深厚理论根基、明确核心指向和鲜明实践品格的科学体系。
第一,GCD人的“心学”,其理论基石是马克思主义的魂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根脉的深度融合。我们必须明确,GCD人的“心学”绝不是对古代儒家唯心主义心学的简单复归。它的本质,是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的、彻底的唯物主义“心学”。马克思主义告诉我们,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物质决定精神。我们的“心”,归根结底是对客观世界的能动反映,是对社会发展规律的科学认知。我们强调“修心”,不是要脱离现实去冥想顿悟,而是要通过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改造主观世界,让我们的思想、认识、意志更加符合客观规律,更加能够有力地指导我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伟大实践。同时,我们党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忠实继承者和弘扬者,我们的“心学”也从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积淀的治国理政智慧和个人道德修养传统中汲取了丰富营养。古人讲“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强调“为政以德”,倡导“吾日三省吾身”。这些关于个人品德、社会责任、家国情怀的宝贵思想,经过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已经深深融入我们党的血脉之中。总书记总书记强调的“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就是我们理解GCD人“心学”的一把金钥匙。它既有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内核,又有中华文化的深厚底蕴;既是科学的,又是民族的;既是先进的,又是大众的。这种结合,让我们党的理论创新有了更宏阔的文化背景和更坚实的群众基础,也让我们的“心学”修炼,有了源于历史、扎根人民、面向未来的磅礴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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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在“省”上下苦功,用为民的宗旨守住民心民意这个“生命线”。“心学”的修炼是一个向内自省的过程。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我们GCD员更应该经常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初心使命,对照人民期盼,进行深刻的自我检视。要经常问一问自己:我的入党初心还在不在?我对人民群众的感情深不深?我手中的权力是为谁服务的?我的言谈举止是否符合一个GCD员的标准?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最大底气,也是我们修炼“心学”的一面最好的镜子。我们的“心”,必须时刻与人民群众的心紧紧贴在一起。作为检察官,我们的为民情怀不能只挂在嘴上,而要体现在具体行动中。在办理刑事案件时,要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既要依法严惩犯罪,也要注重追赃挽损,最大限度保护被害人权益。在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时,要聚焦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通过精准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在开展公益诉讼时,要敢于向破坏生态环境、侵害公共利益的行为亮剑,守护好我们的绿水青山和人民群众的“钱袋子”。我们要把每一次接访、每一次出庭、每一份法律文书,都当作是与人民群众沟通的桥梁,用我们的专业、耐心和温度,去传递司法的公平正义,去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通过植根人民、服务人民的实践,我们的“心”才能更加纯粹,我们的信仰才能更加坚定。
第三,在“严”上见真章,用铁的纪律筑牢纪律规矩这道“防火墙”。纪律严明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修炼“心学”,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要修出一颗对纪律规矩的敬畏之心。心中有戒,行有所止。这个“戒”,就是党的纪律,就是国家的法律。我们要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悬在头顶的“三尺利剑”,时刻保持警醒,绝不触碰红线、绝不逾越底线。检察机关是纪律部队,对纪律的要求必须更严、标准必须更高。我们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要严格遵守组织纪律,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要严格遵守廉洁纪律,管住自己的手、管住自己的嘴、管住自己的腿,净化自己的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我们要深刻吸取政法队伍中发生的那些反面典型的惨痛教训,以案为鉴,警钟长鸣。那些落马的干部,无一不是从破坏规矩、无视纪律开始的,他们的“心”一旦失去了对纪律的敬畏,就如同脱缰的野马,最终必然坠入万丈深渊。因此,我们必须把纪律和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让遵规守纪成为一种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永葆GCD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第四,在“干”上求实效,用过硬的本领扛起履职担当这个“硬肩膀”。“心学”的成效,最终要体现在“干”字上,体现在我们履职尽责的实际成果上。空谈误国,实干兴邦。修炼“心学”,不是要让我们成为不食人间烟火的“清谈客”,而是要成为能打硬仗、善打胜仗的“实干家”。新时代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法律监督的理念、格局、体系、机制都在不断完善和发展。如果我们不加强学习,不提升本领,那么即使有再好的初心,也可能因为能力不足而办错案、办不好案,最终损害党的形象和司法公信力。因此,把业务搞精、把本领练强,本身就是一种重要的“心学”修炼。我们要有“本领恐慌”的危机感,努力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提升我们的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风险防控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和科技应用能力,努力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同时,我们要在“干”中体现担当。面对复杂的案件,要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司法的腐败,要敢于坚决斗争;面对改革的难题,要敢于开拓创新。我们要把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当作修炼党性、提升境界的“磨刀石”。在事实和证据面前,我们要追求极致;在法律适用上,我们要反复推敲;在办案效果上,我们要力求“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只有在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实干和磨砺中,我们的内心才会变得更加强大,我们的意志才会变得更加坚韧,我们的党性修养才能真正达到新的高度。
同志们,修炼GCD人的“心学”,是一门永无止境的必修课,是我们每一位党员终身的课题。它源于理论的滋养,植根于人民的沃土,锤炼于实践的熔炉,彰显于担当的作为。希望x县人民检察院的全体干警,都能成为这门“心学”的自觉学习者、坚定信仰者和忠实践行者,不断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锻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新时代检察铁军,为服务保障x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我们新的、更大的贡献!
我的党课就讲到这里,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