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农业农村厅的业务指导下,XX坚持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为抓手,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
一、主要做法与成效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乡村“强基”
坚持多措并举巩固拓展脱贫成果,不断夯实乡村振兴基础。一是保持政策体制延续性。按照“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现有兜底救助类政策整体稳定。继续实行市领导联系镇分包村、市直单位结对帮扶脱贫村和有脱贫人口的村、企业联村等,及时对有脱贫人口的非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进行调整优化,对X个脱贫村X名驻村干部进行轮换。二是抓好动态监测。对两类人群、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常态化预警监测。目前共排查X万户农村人口,新识别易返贫致贫户(监测对象)X户X人。三是抓好脱贫户稳定增收。完善“联镇带村”产业项目资金收益分配使用管理办法,设立产业振兴基金,将产业扶贫基金逐步向产业振兴基金过渡。四是抓好扶贫项目建设。谋划完善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X个X亿元。目前2021年已批复的X个项目中,完工X个,支付资金X万元,资金支付率为X%。五是持续开展扶贫小额信贷和精准扶贫企业贷工作。完善提升金融扶贫四大体系,新增小额贷款X万元,带动脱贫户(含监测帮扶对象)X户,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余额户贷率X%,位居全省前列。继续推进精准扶贫企业贷款政策落地,新增精准扶贫企业贷款X万元,累计发放精准扶贫企业贷款X万元,带贫X户。六是加大乡村振兴宣传。制定《2021年乡村振兴宣传工作方案》,开展“舞台艺术送基层”“文艺轻骑兵”等文艺下乡活动,提升XX等现有扶贫剧目,组织开展XX文学助力乡村振兴征文活动,累计征文200余篇。
(二)发展乡村产业,为乡村“壮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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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持续深化农村改革。一是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加快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出台《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提升三年行动计划》,通过积极培育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盘清农村集体资产家底,创新集体经济运行机制,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建立集体收益向农民分红制度,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加快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二是把处理土地和农民的关系作为深化农村改革的主线,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探索承包地“三权分置”多种实现形式,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规范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三是抓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实施好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项目;开展市级示范合作社、家庭农场认定工作;稳步推进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国家试点、家庭农场示范市创建工作。
(四)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一是印发乡村建设专项行动方案,组建X个专班,推动各专项行动方案有序落实。二是重点围绕加快推进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村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深化种养面源污染防治,扎实开展村庄规划提升、改水改厕、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处理、村容村貌整治提升、长效管护机制完善等六大攻坚行动,加强养殖污染防治与粪污资源化利用、水产养殖污染治理、种植污染管控。三是分类推进示范村创建工程。引导各镇、村积极开展“四美乡村”创建,着力推进X个精品村创建。稳步推进宅基地管理工作。尽快成立镇级乡村规划建设委员会,牵头负责本辖区宅基地审批和村民自建住房建设管理;设立服务窗口,落实“一窗受理申请,部门联动联办”要求。
(五)扎实推进乡村治理。按照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要求,积极总结基层行之有效的试点经验。一是不断优化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队伍,全面开展支部书记乡村振兴“擂台比武”,选树一批乡村振兴担当作为好的支部书记,总结推广“导师帮带制”。深入开展红色村组织振兴、建设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工作,依托红色资源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二是健全完善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队伍建设,真正实现三级调解网络全覆盖,健全矛盾纠纷化解多元机制,探索建立访调对接体制机制,打通诉调对接镇(街道)最后环节,努力实现“1+N”的工作模式,进一步完善警调联动体制机制,提升“枫桥经验”水平。三是坚持党建引领,不断完善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警源诉源访源“三源”治理、信息化网格化精细化“三化”支撑的基层治理模式,大力推广“积分制”“清单制”“星级文明户”认领等经验,进一步提升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逐步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六)统筹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一是围绕产业升级、基础设施建设、民生保障,积极谋划实施一批项目,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二是持续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持续推进城乡交通一体化建设行动,加快重大交通基础实施项目建设;以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工作为抓手,健全市镇村三级物流服务网络。加快农村供水“四化”进程,积极推进水源地表化试点工作。三是继续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推进实施“智慧教育”工程。搭建智慧教育云平台,加快推进学校数字校园、智慧校园建设。重点开展基层医疗机构人才培养,全面推行乡村医生“镇聘村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