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更新时间:2023-02 来源:网友投稿

民族要XX,乡村必振兴。党的十九大作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好“三农”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最高检党组要求检察机关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结合检察职能把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实施好、落实好。如何结合检察职能,主动融入乡村振兴战略,基层检察机关需要反思并主动作为。

一、法治需求:全面提升农村基层自治能力

与城镇相比,乡村普遍存在着基础设施供给不足、生活条件落后等物质难题。如在燃气、污水垃圾处理等方面城乡间基础设施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乡村振兴,因此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势在必行。此外,我们认为软件方面,特别是思想、法治层面的投入更是不可或缺。当前,制约乡村振兴的深层次原因主要表现在:一是农民法律意识淡薄。传统民间标会在闽南农村地区根深蒂固,农民的文化水平、理财能力、法治意识没有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而提升,发生在农村的侵财现象多发,特别是侵害农民“钱袋子”安全现象居高不下。近年来,XX省XX市检察院共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诈骗案件XX件,涉案金额高达XX亿元,被害群体主要集中在农村,严重影响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二是农村的宗族观念、社群离散性以及个体自律性不高等问题,制约了农村基层的治理和管控。

二、检察反思:基层工作能力不足

检察机关因法律监督属性以及在农村基层未设置专门的机构,在服务乡村振兴上存在着天然的弊端与不足:

一是融合度不够、针对性不强。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以“办案”为依托,主动融入到乡村振兴的工作之中,但是从总体上来看,因未参与到乡村振兴整体规划决策部署中,且受自身检察职能的限制,服务乡村振兴举措的针对性不强,整体规范性不强。如XX市检察院未能很好地结合XX市城镇率高、城乡发展不协调这一特点提出有力举措。

二是预防犯罪关注不够、投入不足。如XX市委、市政府于xx年X月X日出台的《XX市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三年行动方案》提出的,“盘活现有资产、对接国企资源、引入金融服务、项目建设优先、加大财政扶持、实施奖惩激励等‘六大方面’措施,切实增强村集体自我‘造血’功能”。在政策大力支持乡村振兴之际,大量涉农、惠农资金通过多部门、多渠道涌入农村,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基础设施建设、社保资金发放等政策相对倾斜,乡镇干部、村干部等一批基层组织的管理人员很容易经受不住物质、金钱的诱惑,贪污、腐败问题悄然而生。但是近年来,随着反贪、反渎职能转隶,检察机关对职务犯罪的关注度有所减弱,对涉农领域的预防犯罪的投入略有不足。

三是干警的群众工作能力相对欠缺。相比较公安、法院、司法等其他政法机关,检察机关在乡镇一级没有派出机构,缺少与人民群众联系的“腿”,与群众联系的基础不牢固;另一方面,检察机关主要办理刑事案件,民事纠纷、民事案件的化解工作较少,相对来说与群众接触较少,导致群众对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不太了解。此外,由于检察工作是一项专业化、职业化程度很高的工作,很多长期从事办案一线的检察干警,已经习惯了法言法语,习惯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去思考问题、解决问题,已经留下了深深的法律烙印,做群众工作时“不善于讲群众语言”“不够接地气”,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与群众的沟通联系和开展群众工作的效果。

三、模式构建:“检察+”助力乡村振兴

立足检察职能,结合检察机关职能特色,在乡村振兴中融入检察元素,探索“检察+”工作模式,是检察机关助力乡村振兴的有效途径。近年来,XX市检察院立足打击、保护、监督、预防等职能,以“网格化+社区检察官”为基础,以农业、农村、农民、农企为主要服务对象,推动调研走访、关爱帮扶、司法救助、公开听证、普法宣传、犯罪预防、社会治理进乡村,探索出一种具有检察特色的助力乡村振兴的模式。

“检察+党建结对”,扎根村居一线,深入了解民风民情。选派群众工作能力突出的副检察长挂村蹲点,选派青年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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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推行“四个一”(即在涉企案件办理中,坚持一案一走访、一案一普法、一案一建议、一案一建档)工作机制。加强对乡镇企业重点的扶持帮助,多次联合税务局、金融局、工商联等单位开展调研,深入了解企业经营的难点、堵点,引导企业合规经营提升综合竞争力。如在掌握村民因征地赔偿纠纷多次暴力阻扰一项省级重点工程施工线索后,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在公安机关立案后,多次走访、协调各方关系化解了双方矛盾纠纷,既保障了投资项目顺利开工,也通过公开宣告不起诉决定,让村民汲取教训,取得了案结、事了、人和、业兴的良好效果。

四、未来展望:构建法治化乡村治理体系

“检察+”工作机制是检察机关践行“枫桥经验”的有益探索,是检察机关主动服务乡村振兴的创新举措。基层检察机关应持续立足“四大检察”职能,依托“十大业务”,围绕乡村治理建设工作重点、难点,依法能动履职,助推乡村振兴取得新成效。

立足主责主业,保障良好治安环境。保持打击涉农领域犯罪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涉农领域的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严惩故意伤害暴力犯罪、村霸宗族恶势力等黑恶霸痞犯罪,从严从快处理盗抢拐骗、敲诈勒索、打架斗殴等易发多发等激情犯罪。依法严惩侵害农村国有资产和集体财产安全、侵害农民权益犯罪,加大对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各类惠

农资金等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打击力度。严格落实村“两委”候选人资格联合审查机制,精准筛选候选人档案信息,从源头上防止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涉黑涉恶等问题人员“带病参选”“带病上岗”。

参与乡村治理,守护绿色生态环境。严厉打击破坏乡村环境资源犯罪,加大打击滥伐林木、破坏污染水资源、土地资源犯罪力度。盯紧农村生活垃圾乱堆乱放、农业面源污染、乡镇污水排放、饮用水源地污染、古树名木和优秀传统文化保护等问题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推动乡村绿色、可持续发展。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建立补植复绿、增殖放流、替代修复等多元生态修复模式,探索将生态修复金拓展到乡村振兴领域。

强化诉源治理,创造美好人文环境。破除“坐堂办案”模式,在办理农村案件中充分借助公开听证、检察宣告、以案释法、案件回访等机制,将普法宣传延伸至田间地头,将法治理念根植于百姓心中。加大司法救助政策宣传力度,加强对涉案特困人员的司法救助力度,强化救助资金保障,持续探索多元化救助方式,建立跨区域司法救助协作机制,将司法救助案件办理与推进社会治理相融合,全面提升救助效果。完善农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入分析群众矛盾症结所在,对症下药解决群众诉求,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切实转变普法理念,加大对农村

地区的普法投入,关注重点人群,坚持需求导向,多方收集群众法律服务需求,针对儿童辍学、不赡养老人、田产纠纷、电信诈骗等基层易发多发、群众关心关注问题,开设精品普法宣传课程。注重挖掘地方本土文化中的法治元素,将普法知识融入地方戏曲、娱乐活动中,充分运用AAA、抖音等新媒体平台推送相关普法资讯,让人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熏陶。

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一项需要长期探索实践的重大任务和课题。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机关要更加主动扎根基层,用心用情服务基层群众,以实际行动把党的领导贯穿强化法律监督、密切联系群众、服务保障民生各方面、全过程,最大限度地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联系服务群众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努力形成可推广可复制可借鉴的助力乡村振兴特色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