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扎实做好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工作的指导意见》(委办〔2021〕23号)精神,为扎实做好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以下简称重点帮扶村)工作,增强重点帮扶村内生发展能力,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此处隐藏12367字,下载后查看---
强化力量保障。成立一支帮扶队伍。加强驻村帮扶,对重点帮扶村全覆盖派驻驻村工作队。建立区级领导联系制度,由一名县处级领导负责督促指导重点帮扶村建设工作。建立专家特派员制度,从科研院所、高校、区级部门为重点帮扶村选聘1名产业发展或乡村规划建设顾问。实施强村带弱村、先进村带后进村计划,每个省级、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应帮带不少于1个重点帮扶村,采取干部互派、资源共享等方式,提升重点帮扶村基层组织战斗力和发展能力。深化万企兴万村行动,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企业与重点帮扶村进行定点帮扶、产业合作、劳务协作、人才交流、消费协作。
(四)强化考核保障。健全考核目标体系,完善考核督查机制。抓好重点帮扶村工作的日常工作指导和信息动态监测,建立重点帮扶村工作成效考核工作体系,将考核结果纳入推进巩固脱贫攻坚后评估评价和乡村振兴战略实绩工作考核范围。制定标准办法,鼓励争创全市重点帮扶优秀村和全省重点帮扶优秀村、全省乡村振兴示范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