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推进市直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

更新时间:2023-02 来源:网友投稿

一、工作范围

党组织关系隶属于市直工委管理的所有党支部,重点抓好已命名(或已申报)为各级“先进基层党组织”、各级“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市直机关“基层党建示范点”、前期分类定级为“先进”的党组织和2021年度考核为“一般”、前期分类定级为“后进”的党组织。

二、工作任务

对标对表省委组织部印发的《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修订版),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做到工作底数清、创建措施实、工作成效好。

(一)本部门本单位和党支部驻地内外环境要整洁、党建氛围要良好、软件硬件要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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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设备、有标志标识、有书报专栏、有管理制度、有人员保障”的“六有”标准和“一支部一特色、一支部一品牌、一支部一亮点”的要求,真正实现基层党组织生活规范化、标准化。市直工委班子成员挂钩联系已命名(或已申报)为省级、市级“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示范点”的基层党组织,以推动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质增效。

(三)盯紧短板不足。市直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本部门本单位职能职责,结合所属党支部的职能定位和作风发挥情况认真开展分析研判,及时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党支部要结合岗位职责内容,从组织设置、班子队伍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党内组织生活、工作载体建设、活动场所建设、工作运行机制、基本工作保障等8个方面深入查找剖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列出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间,把党支部提质增效工作责任细化到项、量化到岗、具体到人。

四、工作要求

(一)随机督查调研。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市直工委将采取随机调研、实地检查、远程抽查、后台调度等方式,对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特别是各级各类“先进”“示范”的提质增效情况进行复核,创建责任落实不到位、创建效果不好、工作质量滑坡的,将按程序取消命名。

 

 

(二)力戒形式主义。市直部门和单位要把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和各级各类“先进”“示范”的提质增效工作作为抓基层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把党支部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坚决防止抓一抓停一停,坚决防止“造盆景”、搞形象工程。

(三)定期报送情况。市直部门和单位机关党组织,定期对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示范点提质增效工作进度进行梳理,向市直工委简要报送工作推进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