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工作考评机制经验交流材料

更新时间:2023-02 来源:网友投稿

今年以来,**市探索出台《县区组织工作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考评办法(试行)》,鲜明树牢实干实绩实效导向,综合运用“督、比、评”一体考评方式,进一步激发县区抓重点、攻难点、补弱点、创亮点、促落实的工作干劲,在全市组织系统形成了争创一流、争先进位的良好氛围。

一、专项督查 督办整改促实干。坚持问题导向,把督查检查作为关键一招,深度融入组织工作考评机制。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十四次党代会、市八次党代会精神和全市组织工作重点任务等,确定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党员队伍管理、人才项目实施等6个专题事项,每2个月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适时开展一次专项督查,注重查找问题、发现不足。每次督查后及时下发通报,见人见事反馈问题,点对点挂牌销号、限期督办;在开展新一轮督查过程中,对各级督查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随机压茬回访、强化跟踪问效。视全年督查整改落实情况,在对县区组织工作考评时以10分为上限、酌情扣分,充分发挥激励鞭策作用,引导和倒逼基层强化担当、抓实工作。

二、现场观摩 比晒亮点促互学。由各县区委组织部结合工作实际,自主选取3—5个有特色、有亮点、有代表性的观摩点,向市上统一申报;经市级综合考量确定一批可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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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考评,督促县区认真对标对表,补短板、强弱项、抓提升,把工作再往前面赶、往深里抓、往实里做。

四、考用结合 奖优罚劣促赶超。将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现场观摩、日常督查及创新工作评分等,以不同占比累计相加计算各县区组织工作综合考评得分。考评结果采取工作通报、会议讲评等方式实事求是反馈,明确排名,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要求。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助推器、风向标作用,切实强化考评结果的运用,对综合考评前3位或单项工作成效明显、亮点突出的县区,全市通报表扬,在组织工作各类资金安排、人才项目、市级以上先进评选表彰等方面给予倾斜,在干部选拔使用、职级晋升、评先选优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对综合考评连续两年处于后2位或单项工作造成重大失误的县区,全市通报批评,相关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并进行约谈,着力引导县区拿出实招硬招,进一步提高标准、拉升标杆,全力推动组织工作提质增效、实现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