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民调解工作情况
我局结合自身工作职能,把坟山、山林土地权属、劳资等作为高发纠纷重点排查。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点多线长面广、贴近群众的优势,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人员在全国“两会”和清明节期间对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矛盾纠纷进行一次全面分析排查,切实把排查工作深入到每个领域、每个部位、每个环节,做到全面彻底排查,不留盲点、消除死角,及时全面掌握管辖内不稳定因素。
(二)“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
我市个行政村(社区)共培育名“法律明白人”,平均每村有.名“法律明白人”,已完成指标任务。下一步要求“法律明白人”做好法治宣传工作,采用灵活、多样的方式向群众宣传与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惠民政策,提升群众的法律素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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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大部分村级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由村干部兼任,村干部兼职多,工作任务重,顾及不上,有时法律宣传不够到位,调解不够及时。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试点工作常态化推进,常态化落实,不断整合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等力量,打好信访矛盾化解的法治“组合拳”,形成专业的“集成化”,最大限度地把信访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继续努力提高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
(二)继续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进一步提高“法律明白人”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积极引导“法律明白人”在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其在基层依法治理中的示范带头作用,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和乡村振兴做出积极贡献。
(三)加强“法律明白人”日常管理,建立动态管理制度,对不符合推荐标准的人员,及时予以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