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管理办法

更新时间:2023-06 来源:网友投稿

第一条 为了搞好村党支部书记(以下简称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以下简称村主任)的管理,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根据《中国GCD章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支部书记、村主任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骨干力量。支部书记、村主任队伍建设作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点,乡党委具体负责抓好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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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支部书记、村主任的管理,要坚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 支部书记、村主任要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社会主义市车的实际本领;

(四)年富力强,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岁左右、原则上不超过岁,身体健康。

第七条 选拨任用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