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2023年度市级“和美乡村”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3-11 来源:网友投稿

为深入贯彻省、市关于美丽乡村建设的决策部署,对标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做法,按照《关于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实施“五千工程”建设“和美湘村”的意见》(X〔2023〕X号)和《XX市美丽乡村建设“提质升级四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2-2025年)》(X〔2022〕X号)要求,确保我市“和美乡村”(2023年开始,根据中央、省相关文件精神,美丽乡村更名为“和美乡村”)示范创建的连续性、积极性,进一步提升创建水平、示范效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浙江“千万工程”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关于乡村振兴和“和美乡村”建设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统揽,以“和美乡村”示范创建为载体,以改善人居环境为抓手,实现乡村由表及里、形神兼备的全面提升,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

(二)目标任务

全市拟建成15个市级“和美乡村”示范村,并予以评比授牌。申报市级示范创建的村必须是已验收授牌的县级示范村或乡村振兴示范村或“湘赣边”乡村振兴示范片区重点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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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这次授牌的市级“和美乡村”示范村,按程序给予以奖代补资金支持。奖补资金的使用,要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XX省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三个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X〔2019〕X号)关于美丽乡村(和美乡村)建设资金支持范围使用。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办公经费和人员经费开支、发放各种奖金福利、平衡预算、购置办公设备和交通通讯工具,以及其他与“和美乡村”建设不相关的支出等。资金使用应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决策并进行公示,县市区要定期调度资金使用情况和建设进度,市级不定期开展抽查。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推行县党政领导带头办点示范。各县市区党委农办及农业农村部门要发挥综合协调职能,统筹调度各类“和美乡村”建设;承担创建任务的村党组织、村委会主动入位、主动担当,广泛动员村民,共创共建共享。

(二)强化政策支持。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鼓励地方财政资金加大对示范村的支持力度,积极引导农民、村集体和社会各方面资金参与,鼓励返乡能人、新乡贤等社会力量捐资捐款支持家乡建设。对获评市级“和美乡村”示范村称号的行政村,市里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和美湘村”。

(三)强化宣传推广。各地要及时总结“和美乡村”示范创建的好经验好做法,提炼形成典型案例,定期报市农业农村局。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模式发布、范例交流、现场观摩等活动,推广可看、可学、可复制的路径模式,示范带动周边地区美丽乡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