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部署,强化校(园)安全管理措施,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失职追责、齐抓共管”的要求,以创建“平安校园”为目标,扎实推进校园安全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坚决杜绝校园安全责任事故,为全区深化教育事业改革、办人民满意教育提供高效优质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深入推进依法治校,抓好法律法规在学校落实落地,增强师生安全意识,知险避险、自救自助,学生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及自觉抵制毒品侵袭的能力;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涉校矛盾得到有效预防和化解,及时发现和整治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严防影响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以及舆情、校园暴力恐怖等事件发生,确保全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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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党中央、自治区、柳州市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按照《区教育系统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大力实施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统筹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和育人环境的黑恶势力犯罪,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六)做好安全信息报送及安全稳定资料管理工作
各校(园)要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痕迹管理,促进工作台账资料管理规范化。一是专人(兼职)负责,做好安全文档收集、归档工作;二是专柜(盒)管理,所有安全资料,要求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要求,做到分门别类、专盒归档;三是专本记录,学校要用专门的笔记本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会议、活动等情况进行全程记录,确保资料齐全、痕迹清晰;四是建立全区学校安全隐患信息库,准确掌握各学校安全隐患情况,对学校重大安全隐患实行跟踪督办,逐项整改。学校要建立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档案,有规范的排查隐患治理登记表册,每次检查均要有记录、有签名、有隐患整改责任人、有隐患整改情况督查人。做好“安全月报表”报送工作,每月的“安全月报表”经学校领导审阅签名后,于次月的5日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邮件两种形式报区教育局政策法规安全股。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突发重大安全事件时,要在半小时内向当地党委、政府及区教育局报告,并在2小时内将书面汇报材料报送到区教育局政策法规安全股。
(七)严格落实安全责任追究
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学校内部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发生重大恶性事故的,对校(园)长和相关责任人实行问责制。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对因失职、渎职造成学校财产损失和师生伤亡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