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书记在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上指出:“绿色金融要乘势而上、先立后破。完善绿色金融政策、标准和产品体系,扩大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大力支持清洁能源的研发、投资、推广运用,继续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在推动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和能源企业转型过程中防范化解风险,为确保国家能源安全、助力碳达峰碳中和形成有力支撑。”**作为国家重要的综合能源基地,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立足省情实际,大力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为**高质量发展增添绿色动能。
一、深刻认识发展绿色金融的重大意义
发展绿色金融,是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是一项需要全球共同参与的系统性工程。当前,我国已经成为全球绿色金融的重要倡导者和建设者。总书记在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系统阐述了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的基本要义和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的主要内涵,是做好新时代新征程金融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随着我国绿色金融顶层设计更新步入新阶段,绿色金融工作需要在重塑发展新优势中当好开路先锋,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做好助推引擎,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发挥关键作用。
发展绿色金融是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总书记指出,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新质生产力本身就是绿色生产力。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破解结构性、周期性、体制性问题,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助力碳达峰碳中和。发展绿色金融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双碳”战略的重要方面,是提高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质效的重要内容,为服务实体经济绿色低碳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成为了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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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与普通金融的区别在于突出了环保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将环境影响因素纳入投资决策中,引导资金关注环境和社会效益,引导企业生产注重绿色环保,引导消费者形成绿色消费理念,从而增强社会经济的可持续性。要注意平衡绿色发展公益性与金融业盈利性之间的矛盾,做好环境信息披露、人才培养、激励约束机制等工作,避免出现注重短期利益的过度投机行为,确保绿色金融健康发展。
完善环境信息披露机制。环境信息的披露和有效共享可以为开展绿色金融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也可以为投资者判断环境风险提供重要信息。我国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绿色金融债券公告》《关于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的指导意见》(环气候〔2020〕57号)等文件,提高了金融机构开展环境信息披露的意识和能力,但一定程度上还存在披露的深度不到位、数据标准不统一、形式不规范等问题。同时,政府、金融机构与企业行业,以及各监管部门之间需进一步加强环境信息披露和信息联通共享机制,推动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开展绿色金融业务。要通过完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推动环境信息披露的标准化建设,规范环境信息披露形式、内容与规则,提高环境信息披露框架的一致性,构建公开透明的绿色信息披露平台。
注重专业人才培养。合格的人才队伍,是绿色金融健康发展的基础。随着绿色金融项目不断发展,需要越来越多的专业人才参与其中。除了金融机构,政府部门也需要相应专业人才完善政策框架,引导绿色金融市场的正确发展。可以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和金融机构,强化环境、计算机、金融等交叉学科的教育与研究,培养精通相关技术应用、金融、环境科学等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吸引绿色金融领域专家学者,充实绿色金融科技顾问团队。还可向群众宣传绿色金融的相关知识,提高社会关注度和认知度,让越来越多的人了解绿色金融并参与其中。
强化激励约束机制。目前,多个绿色金融试验区结合自身区域特点,指导金融机构完善内部绿色金融激励约束机制。比如,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落实尽职免责制度,激励推动各类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发展,有力促进各类绿色金融要素和资源的集聚。同时还应注重通过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方式促进各方履职尽责,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绿色发展。又如,对在绿色发展方面表现突出的企业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绿色发展要求的行为给予严厉处罚。同时,不仅仅针对金融机构加强绿色金融绩效考核和评价工作,还应该将绿色发展成果纳入政府和企业绩效考核体系,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和评价机制,对绿色发展成果进行客观、公正地评价和考核,促进政府推动绿色金融工作的积极性。
同志们,绿色金融既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也是金融业自身转型发展的动力源泉。推动我省金融高质量发展,要坚守服务实体经济这一根本宗旨,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大对能源产业绿色转型、制造业振兴升级、科技创新和中小微企业等领域的支持力度,做好绿色金融文章,更好地服务绿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