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人才振兴要解答好三个关键问题

更新时间:2024-11 来源:网友投稿

处理好农业直接从业人员进城与农村留人的关系。乡村人才振兴需要跳出一个认知误区,即有一种意见是农村人口不能继续外流,这种观点未必符合发展规律。事实上,农村人口外流进城务工依然是大趋势,需要把该打开的“城门”打开,以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截至2023年底,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6.16%,但农村依然有4.7亿多常住人口、6亿左右户籍人口。即便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5%,农村依然有3亿多常住人口。可见,乡村振兴拥有的农村人口数量并不少,但关键是人才结构的质量而非人口的数量。因此,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必须要处理好农业直接从业人员进城与农村留人的关系。

一方面,要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鼓励能进城愿进城的农民更快更好融入城市,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等合法权益,鼓励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其原因是,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是现代农业的方向,随着农业产业化、规模化、智能化、信息化发展,客观上不少农业直接从业人员需要退出。

另一方面,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适度规模型的经营人才需要增加。随着乡村“三产”融合发展,必定会大量需求懂得“农工文体旅”融合的复合型人才,但这些人才的需求量要与农村产业的实际发展水平相匹配,以提升乡村振兴中所需要的人才的整体质量。

乡村全面振兴需要留住哪些人。乡村振兴的中坚力量主要是高素质现代农民、农业社会化服务提供者,应该鼓励这些人回到农村。因此,乡村全面振兴需要留住的是经济发展、社会治理、公共文化卫生体育及科技等各方面人才,而不是简单地说“乡村留人”,更不意味着扭转农村人口减少的大趋势。

一是农业生产经营人才。农业是乡村的特色主导产业,农业生产经营人才是乡村人才的重要主体。因此,需要留住以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业企业经营者和高素质农民队伍为主体的农业生产经营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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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规划+产业+机制+环境”组合留住人。乡村要想吸引人才、凝聚人气,必须有产业作支撑。乡村留住人才不仅需要评估人才供求总量和结构,还要以乡村产业提供的就业机会为蓄水池吸引人才,更需要通过完善的体制机制和良好的环境留住人才。只有先着力构建起以产引才的体系,才能实现以才促产的工作格局而留住人。

一是制定乡村人才专项规划。一方面,对标乡村全面振兴需要,评估乡村人才供求总量和结构,细分乡村人才供求缺口,探索建立乡村人才信息库和需求目录。另一方面,在摸清乡村人才现状基础上,制定乡村人才振兴规划,明确乡村人才振兴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政策措施。

二是发展壮大乡村产业,打造吸引留住人才蓄水池。一方面,各级党委政府要完善扶持乡村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复垦腾退建设用地指标支持各类乡村人才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另一方面,持续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鼓励证券、保险、担保、基金等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引导工商资本投资乡村事业,促进乡村产业振兴。

三是建立健全乡村人才振兴体制机制。首先,完善县级以上机关年轻干部在农村基层培养锻炼机制,有计划多渠道选派优秀干部到农村干事创业。其次,支持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地方政府、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加强合作,按规定为艰苦地区和基层一线“订单式”培养专业人才。同时,建立城市医生、教师、科技、文化等人才定期服务乡村制度,支持和鼓励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乡村和涉农企业创新创业,充分保障其在职称评审、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权益。最后,建立县域专业人才统筹使用制度,积极开展统筹使用基层各类编制资源试点,探索赋予乡镇更加灵活的用人自主权,鼓励从上往下跨层级调剂行政事业编制,推动资源服务管理向基层倾斜。

四是营造乡村招才引智的良好环境。首先,加强农村工作干部队伍的培养、配备、管理、使用,将干部培养向乡村振兴一线倾斜,注重提拔使用政治过硬、实绩突出的农村工作干部。其次,要搭建乡村引才聚才平台。既要强化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区、农村创业创新园区等就业平台,还要建立健全乡村人才驿站、人才服务站、专家服务基地、青年之家、妇女之家等人才服务平台。最后,强化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从根本上改善农村发展条件,提高农村生活便利化水平,优化农村生活环境,吸引城乡人才留在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