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方案三轮车为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改装的人力三轮车和残疾人代步车。整治具体内容:
(一)加装燃油助力装置、电瓶驱动装置的人力三轮车;
(二)违反《通告》从事非法载客营运的电动三轮车和四轮车;
(三)从事载客营运活动的残疾人代步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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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各乡(镇)街负责组织对本辖区内从事三轮车营运人员进行摸排登记,掌握底数,并逐一上门宣传政策、思想动员;引导、扶持、帮助相关人员再就业;及时化解可能引发的社会矛盾,维护本地区社会稳定。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三轮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良好的社会治理秩序、事关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情况复杂,容易反弹。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务必要整治、务必要整治好的工作信心,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攻坚克难、狠抓落实,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方案,严格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包保责任制,逐级压实责任,切实做好相关人员的政策宣传、入户调查、思想劝导、推荐就业、社会稳定等工作。
(三)注重宣传引导。各职能部门要加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宣传力度,统一口径,把握导向,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要组织基层干部深入细致地做好三轮车非法营运车主的思想工作,认真落实各项配套政策,做好维稳工作,确保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取得各界群众的支持和拥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