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于2024年12月15日,全县共发生火灾247起,直接财产损失676.30万元,同比分别上升0.82%,下降40.43%,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
(二)火灾风险分布情况
1、从各区块火灾情况分析:火灾起数排在前五位的是:X街道58起、X镇29起、X镇28起、X镇23起、X街道22起,总计占火灾总数的64.78%.2、从火灾发生场所分析:建构筑物火灾共发生103起(非经营性场所71起,经营性场所32起,占火灾总起数的41.70%;其中居住场所火灾67起,占65.05%,生产加工场所火灾9起,占8.74%,商业网点火灾8起,占7.77%,宾馆火灾1起,占0.97%,物资仓储场所6起,占5.83%,餐饮场所4起,占3.88%,养殖场火灾3起,占2.91%,工地1起,占0.97%,废弃建筑1起,占0.97%,临时建筑2起,占1.94%,办公场所1起,占0.97.)室外设施设备火灾36起,占14.57%,露天场所火灾4起,占1.62%,户外植被火灾27起,占10.93%,交通工具火灾59起,占23.87%,垃圾及废弃物火灾18起,占7.29%.3、从起火原因分析:因电气故障引发火灾115起,占46.56%;因机械设备故障引发火灾25起,占10.12%;因生活用火不慎引发火灾32起,占12.96%;因遗留火种引发火灾27起,占10.93%;因吸烟引发火灾16起,占6.48%;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9起,占3.64%;因自燃引发火灾11起,占4.45%;因生产作业不当引发火灾8起,占3.24%;因雷击引发火灾2起,占0.81%;不排除原因2起,占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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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下步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压实消防安全责任。认真贯彻执行《X县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落实消防安全黄红牌通报警示约谈挂牌和火灾事故领导到场机制。全面落实乡镇(街道)九小场所录入排查情况和拆窗破网情况,按照应查尽查、应拆尽拆的要求,督促指导属地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完成整改工作,切实掌握本辖区九小场所和拆窗破网隐患底数,针对性开展突出隐患整治工作。
(二)继续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治理。聚焦容易造成有影响火灾事故的高层建筑、小微企业、居住出租房、沿街商铺电动自行车、住宿与经营合用场所等重点领域,扎实开展百日攻坚三年行动综合治理,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推动指导乡镇(街道)九小场所排查和拆窗破网整治工作。联合教育、民政、住建、民宗、文广旅体、经信、卫健等重点行业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和联防联治工作,提升社会单位火灾防控能力。
(三)常态化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继续推进消防安全知晓率宣传力度。推动乡镇发动网格员宣传落实,另外通过线上X通、各行业工作群进行广泛发动,提升各人民群众消防安全知识。同时关注特殊群体生活常态,主要是失能老年人群体,要对全县无活动能力老年人全体持续关注,无人照顾的,乡镇(街道)要协调子女送养老院,有人照顾的,要对居住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吸烟、取暖等生活习惯进行宣传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