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处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暨新提拔任职和换届后新进班子领导干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心得体会

更新时间:2022-10 来源:网友投稿

学思践悟  知行合一

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在县处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暨新提拔任职和换届后新进班子领导干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心得体会

县纪委书记体会文章


 

市委在市委党校举办为期三天市县处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暨新提拔任职和换届后新进班子领导干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这是市委在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实施“十三五”规划重要之年,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实现跨越发展关键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十次、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扎实推进作风建设和领导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我市新任县处级领导干部的理论素养、履职能力和廉洁从政能力,对全市领导干部中“关键少数”的集中培训,目的是让跨越发展的“中坚力量”更好地适应新形势、引领新实践、创造新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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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关键要付诸行动见成效。党中央要求全党做到的,纪检机关就要带头做到,把自己的职责摆进去,不折不扣地落实下去。一是要刹住“苗头”, 又要攥紧“拳头”。要切实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提醒、纠正“小毛病”“小问题”,“宁可现在听骂声,不愿将来听哭声”。要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对于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抓大不放小,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二是要管住“绝大多数”,又要监督“关键少数”。党的十八大以来,一系列党纪条规修改完善和陆续出台,实际上是中央在为全党立规矩。虽然很多人在感叹“为官不易”,尽管也有不少人在显现“为官不为”,但必须看到民心在收拾,民意在回暖,规则在改变,生态在净化。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这就要求全党必须自觉守纪律讲规矩,让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让常态化的教育、监督和管理,特别是让“红脸出汗”成为践行“四种形态”的首选。用纪律约束、管住“绝大多数”,要自觉摒弃“看客”的心理、“局外”的心态,克服对纪律的“无感”、对“四风”的无畏。当前,尤其要夯实“两个责任”、强化“一岗双责”、坚持“一案双查”,充分发挥巡察的“利剑”作用、派驻监督的“前哨”作用和常态问责的“利器”作用。三是既要立足“抓早抓小”,又要防止“抓大放小”。“抓早”就是抓苗头、抓倾向,“抓小”就是抓小事、抓小节;既“抓早”也“抓小”。“抓早抓小”就要真正“落细落小”,注重“细节小事”,多积“尺寸之功”。对那些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瞪大眼睛,及时喊醒刹车;对那些任性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违纪违规违法行为,要及时查处,形成震慑。只有真正“抓早抓小”“落细落小”,纪律才会受到敬畏,游走在纪律边缘的干部才会懂得知止。四是既要坚守“底线”,又要坚持“高线”。何谓“底线”?对普通公民来说,国法就是“底线”;对党员来说,党规党纪、6项纪律就是“底线”。何谓“高线”?“高线”就是理想、信仰、信念、忠诚、宗旨,是共产党人的立身之本、固魂之根。“高线”不是“高调”,“底线”不是“低线”。 用“底线”构筑“堤坝”,用“高线”引领“灯塔”。坚守“底线”而不突破“底线”,但不能仅仅停留在“底线”这个层面。公民不能都踩到法律的“底线”上,党员不能全站在纪律的边线,领导干部更不能总是在“两线”徘徊。纠风反腐最终要解决“不想”的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坚守“不敢”“不能”的纪律“底线”的同时,还要追求“不想”这一道德“高线”。五是既要不怕得罪人,也不要刻意整人。忠诚是纪检监察干部首要的政治品质。纪检监察干部对党忠诚,就要敢于担当、严格执纪,既要敢于“红脸”,还要敢“唱黑脸”;既要不怕得罪人,而且还要敢于得罪人。组织把我们放在这个位置,就得讲党性,就不能躲避矛盾、明哲保身、爱惜羽毛,该做的事就得做,该得罪的人就要得罪,因为我们干的就是这个活,吃的就是这碗饭。敢于得罪人,是一种责任担当,一种职责坚守,更是一种忠诚体现。敢于得罪人但我们不以得罪人为乐,更不以得罪人为荣;敢于得罪人,但绝不冤枉好人、轻易伤人,更不能夹杂个人私情好恶、任性用权、刻意整人、耍威摆谱。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牢记职责使命,进一步解放思想、攻坚克难。把学习成效体现到政治觉悟和思想境界的提升上,落实到指导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中。从政治上加深对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部署的认识,把发现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重点,坚决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决维护******在全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全面履行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职责,以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准则》《条例》落地生根,为推动全县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纪律保证,以良好精神状态和优异工作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栏目编辑:郭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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